會計畢業論文-加強銀行會計監督的思考
會計監督作為會計工作基本職能和重要職責之一,是內控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作為國民經濟總會計的銀行會計,長期以來,以其制度嚴密、核算準確、反映真實而在社會上享有較高信譽。但近幾年一些銀行會計部門出現了違法違規問題,有的甚至造成資金損失,給素有“三鐵”之稱的銀行會計抹上了一層陰影。因此加強銀行會計監督,既是履行會計職能和保障業務發展正常有序進行的重要措施,也是防范經營風險、促進銀行業整體健康發展的關鍵環節。
充分發揮銀行會計監督職能,對全行各項業務規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加強銀行會計監督,不僅是強化內控建設、改善經營、提高效益的有效手段,而且是有效防范和保證銀行資金安全的重要手段。
會計監督問題何在銀行會計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
比如,對會計監督的認識僅僅停留在“記賬、算賬和報賬”的水平,忽視了會計監督的真正職能,甚至以為會計監督的職能就是“內控健全、賬平表對”;人員素質不很高,大多數屬于“記賬型”人才,真正從事過管理工作的“管理型”人才卻很少。
再如,制度建設不夠健全,導致會計資料在傳遞過程中,相互脫節、兩個相容崗位缺乏相互制約,以致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
此外,法律意識淡漠,部分銀行在執行會計法規方面存在偏差,一方面對執行金融會計法規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另一方面,在日常會計工作管理與操作方面,只滿足于每日賬平表對,對核算事項的合法性、合規性不加考慮,缺乏風險防范意識,規章制度形同虛設,導致犯罪分子有空可鉆。
問題出現如何應對針對上述問題,銀行在日常工作中該采取怎樣的應對之策呢?
一方面,要營造良好的銀行會計監督環境。良好的環境是實施銀行會計監督的重要條件,強化銀行會計監督,必須全方位營造適宜銀行會計監督正常開展的內外部環境。如加強對金融法律、會計法規的學習宣傳工作,讓全行各部門干部職工都充分認識到會計監督在業務經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理解和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監督職責,為有效進行會計監督創造一個良好的內部環境;建立完善、配套的銀行會計管理制度體系;提高對會計人員的關心程度。
另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會計人員素質。銀行會計監督的成效最終還要依賴于會計人員所具備的素質。不僅要把好人員關,而且要加強崗位培訓,不斷開展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會計行為教育和法規教育,并隨時根據工作崗位和業務程序要求進行專業知識培訓。
營造良好的會計監督環境
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建立完善的激勵機制
強化內部控制機制
此外,建立促使會計人員提高自身素質的激勵機制。
通過責權明確、獎懲分明的考核評價辦法,切實把會計管理績效與物質利益緊密結合起來。
除此之外,要不斷強化內部控制機制。如聯行管理,指定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對空白重要憑證、密押、印章分管,每日營業終了,必須入庫或專柜保管,對重要空白憑證必須按規定辦理;進行賬務核算時,憑證要素微機錄入、數據復核、密鑰使用環節,應由不同人員按操作權限分別操作,對個人操作密碼口令要定期更換;實行記賬處理與票據交換分人辦理,確保各種資金清算憑證真實合規;收到有疑問的票據和聯行查詢業務,堅持先查詢,再受理,不得違規操作;會計員辦理退匯、錯賬沖正、暫付款項列賬、補制丟失的聯行報單、答復他行的`查詢等,應經過會計主管的核準并登記備查。
最后,要加強人員管理,實行會計業務各崗位的定期輪換、親屬回避、強制休假、加班審批、臨時請假離崗辦理交接手續等制約制度。
事后監督亟待完善銀行會計監督的最重要一環就是事后監督。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在會計部門之外單獨設立事后監督機構,將原設在會計內部的事后監督人員,從日常會計工作中釋放出來,專門從事會計監督。除對前一工作日處理過的全部會計傳票賬單,由專職事后監督人員逐份復核,并負責裝訂歸檔保管外,還要完善會計核算事后監督系統,實行計算機監督、現場檢查監督相結合的辦法,將事后監督的重點轉變到核查后的綜合分析上來,對一些重要業務的處理進行跟蹤反饋,及時快捷地發現漏洞和不足,從而解決問題,堵塞漏洞。
宣傳教育必不可少當然,宣傳、教育也必不可少。
分析近年來銀行內部一再發生的違法違規現象的根源,重要的一點就是執法不嚴,違法不究。
對違規違紀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是實施會計監督的關鍵環節,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的客觀要求。從日常掌握的情況來看,一些銀行會計檢查效果不理想,有章不循,屢查屢犯,檢查過后就發生案件。究其主要原因,就是查糾不徹底,違章不糾,流于形式。因此,銀行內部要采取法規講座、培訓、考核等多種形式,經常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大力提高銀行高級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的法制觀念和自律意識,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嚴格依法辦事。
完善體系刻不容緩銀行會計監督,從大的角度來說,既包括銀行內部監督體系,也包括國家和社會的外部會計監督體系。
首先,從銀行內部監督體系而言,主要建立以下層次分明五層監督構架,即一線員工、會計主管、部門負責人、單位負責人、上級會計部門。具體而言,主要做到以下內容:基層經辦人員事前監督;會計主管事中監督;會計部門負責人的事后檢查監督;本單位領導的事后監督;上級行會計檢查進行的事后監督。
其次,從銀行會計外部監督方面,除了正常的國家財政、審計監督外,銀行還要轉變觀念,重視外部社會監督作用(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即實行銀行內部審計外部化,將內部審計職能全部或部分地外包給會計事務所或其他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的機構。由于外部監督具有很強的權威性、公正性,外部監督的形式和結果得到法律認可,因此要充分發揮利用外部社會監督的推動作用,促進內部監督機制的完善,而且通過借助外部監督作用,可以更加客觀公正的評價內部會計監督體系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以便及時加以改進和糾正,以利于進一步防范風險,更好地做好銀行會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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