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內部審計在舞弊防范中的對策論文
近些年來舞弊案件時有發生,如美國的安然事件、法爾莫公司報表舞弊案件、中國的ST銀廣夏、湖北藍田股份有限公司事件等,不僅影響數據的真實可靠性,而且使得人們對的盈利能力和報表的真實可靠性,以及對師事務所和審計人員的獨立客觀性產生質疑,對企業以及整個的影響都非常大。在防范舞弊方面內部審計有先天的優勢,內部審計人員有責任通過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揭露業務經營部門存在的風險,以防止舞弊的發生。
一、會計舞弊
舞弊包含舞弊、舞弊、舞弊及其他類型的舞弊。《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8號》關于錯誤與舞弊中將舞弊定義為:導致會計報表產生不實反映的故意行為;而《審計準則第1141號》關于財務報表審計中對舞弊的考慮中將舞弊定義為:被審計單位的管理層、治理層、員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騙手段獲取不當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為;以上兩個定義中的舞弊都是指會計舞弊。
二、舞弊的三角理論
舞弊的基本特征是行為人具有不良的動機并采取欺騙性的手段,通過欺騙性的手段獲取不當利益,從性質上看是違法違規的。著名的舞弊三角理論認為舞弊產生有三個因素,即壓力、機會和借口。壓力因素是舞弊者的行為動機;機會因素是舞弊行為能夠被掩蓋起來不被發現而逃避懲罰的可能性。從客觀上來看舞弊的存在是因為內部控制存在漏洞;借口因素是舞弊者舞弊的合適理由。舞弊者的、品質、價值觀會促使其主動犯錯,并為自己的行為找到借口,使之合理化。這三種因素之間存在缺一不可的關系。
三、舞弊的防范措施
對于內部審計師來說,發現舞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是由于舞弊手段的多樣性、靈活性及復雜性、舞弊行為的隱蔽性以及管理層舞弊對內部審計人員脅迫等原因所造成的,因此,內部審計人員應根據企業所處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實施各種審計策略。
(一)對舞弊的關注應從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開始著手
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查和評價時,以下幾個方面應當特別的關注:(1)企業目標的現實性;(2)員工對控制制度認識的正確性以及態度的端正性;(3)員工行為準則的有效性及合理性;(4)各活動授權制度的合理性,沒有管理層可以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的`制度;(5)有效的風險管理制度等。因為內部控制制度的固有缺陷所導致的固有風險,內部審計師開展審計工作中應特別關注管理層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態度及能接觸資產的雇員的個人狀況,其必須了解:哪些流程、哪些賬戶及哪些業務最有可能發生舞弊;不同層次崗位的人員存在怎么樣的舞弊機會;管理層的品質如何,董事會是否給與不正常的經營利潤壓力;在經營活動中是否存在大量關聯交易或異常交易;企業中是否存在員工為謀求個人利益而損害企業的利益。實踐證明,具有完善規范的內部控制制度、暢通的溝通環境及合理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的企業發生舞弊的機率相對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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