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女警察根本不聽她的話,因為村民們都是證人,早已經七嘴八舌作證了! “張梅是一個人,更是一個個體!她自己的意愿高于一切,哪怕你是她的母親,你也沒有資格強迫她嫁人!” “現在我要求你必須馬上歸還彩禮,之后不再有這種想法,不然的話,我一定會把你抓起來!” 一聽自己可能被抓,張梅媽再也不敢了,急忙進屋拿出彩禮,“我還!我還,你千萬別抓我!” 村民們看到這一幕,紛紛嘲諷起來。 “早知道這樣,你當初就別賣閨女!我看你現在怎么向那個瘸子交代!” “他們家可不是好惹的,你看著吧,老張家的要倒霉了!” 那個瘸子肯定不敢找警察和張梅的麻煩,但是一定不會放過張梅媽。 她以后可有的受了! 女警察又普法了一番,這才終于離開。 林小魚笑瞇瞇的看向張梅,“看到了吧,你現在自由了,今天先去我家,跟我睡,明天跟我去鎮子上,不要留在家里了。” “不然她說不定用別的辦法磋磨你,以后你也不要回來了,只要跟你爸親就行,這個媽……你就養她老,別的都不用管。” 畢竟是親媽,總不能說斷了關系就斷了,不管在什么時候,孝道都能壓死人。 張梅點頭,“那我進去收拾東西。” 張梅媽立刻要跟上,卻被林小魚拉住,“你不能進!今天張梅必須跟我走!” “鄉親們,你們也看到了,她這個親媽是怎么對待張梅的,我必須要帶她離開。” “不然的話,她這個當媽的動則打罵,那張梅在這個家還怎么待,更有甚者,甚至有可能把自己女兒打的下不來床!” “這個我知道!”立刻有村民說道,“當初不就是有一個,不想讓兒子出去打工的,結果愣是想辦法打折了他的腿,現在還在家躺著呢!” 就是因為有先例,所以林小魚才刻意提起,為的就是讓事情的后果看起來更嚴重。 這樣的話,張梅的離開就有了理由,張梅媽不僅不能阻攔,她還不能對張梅如何,否則村民們第一個就會懷疑她!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