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其次則是嫁妝彩禮的問題,這讓他想到了后世各種亂七八糟的,諸如萬紫千紅一片綠、一動不動、三斤一響等等。 農村到處是窮漢,討個媳婦真困難,如今彩禮十幾萬,其它花費還不算,傾家蕩產全抖完,拉下饑荒誰來還,父母圍著農田轉,提起兒媳心發顫。 底層因彩禮負債,出現鬻女償債現象,江南富家爭夸妝奩導致攀比,女子未婚家庭經濟壓力劇增。 最后則是溺嬰的事兒,漢以前子女被認為是父母的財富,所以漢代以前父殺子幾乎無罪,漢以后儒家"父子有親"的倫理觀下,這種觀念淡薄,唐宋明開始有明顯界定。 因嫁妝負擔或重男輕女導致女嬰溺斃的,大明一朝也是偶爾追究,醫療條件限制下的生存選擇殺嬰的也幾乎算允許。 這幾種現象很難界定,各州縣官員為了減少麻煩也是睜只眼閉只眼。 “喬愛卿,你的這個提議朕非常認可!” 崇禎出聲了:“首先是溺嬰,朕剛剛說了,所有有身孕在身的必須登記,死亡等也必須查清楚原因。 朕不管是因為彩禮負擔還是其他問題,溺斃就是殺人,以殺人罪論處。 其次,從源頭上解決,彩禮和嫁妝的問題,朕記得朝廷也曾下發過多次節儉令,但效果不明顯,如今可以借助經商、上學等條件來限制。 富商敢攀比那就給商事上來點限制,普通百姓攀比索要,那就上學來點限制,具體怎么操作你們來,別讓他們找到反駁的理由就行。 彩禮和嫁妝本是風俗習慣問題,幾千年一直傳承下來的,朕本不該強制限制。 可高彩禮和嫁妝會增加百姓負擔,降低結婚率,人口出生降低,單身多了也是一種不穩定因素,且容易形成攀比之風,浮躁之氣,必須要遏制住。” “臣明白!” “最后則是宗族犯罪了,宗族的存在有宗族的好處,這點朕不否認,但那是建立在遵守大明的律法之上的,百姓們首先是大明的百姓,其次才是宗族的一員。 私設公堂、濫用私刑、強占田產家產、不與外族通婚等等這些必須要廢掉,宗族也不是法外之地。 朕希望宗族的存在是為了將百姓們凝聚在一起,調節矛盾、互幫互助, 是為了共同美好的生活,而不是那些族老、族長作威作福。”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