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廖柏生聽李有福說自己是林不凡介紹來的,自然不敢怠慢。 他第一時間就調出了卷宗。 原以為就是一個普通的殺人案,結果廖柏生很快就發現了不對勁。 嫌疑人,也就是這個李有福的弟弟,是有不在場證明的。 但是一審的時候,這個證據卻憑空消失了。 二審時,律師曾提供過這份證據,但卻不知什么原因,沒有被采納。 這其中很明顯有貓膩。 可因為是總局定下來的案子,哪怕是廖柏生這個京城安全局的一把手,也不敢輕易去查。 一旦啟動重新調查的程序,若是這其中牽扯到了總局的老大,那他可就有得罪受了。 但人是林不凡介紹來人,廖柏生又不敢敷衍,所以只能打給林不凡。 順便核實一下,看看這個李有福到底是不是真的認識林不凡。 “總局定的案子又如何?!既然是錯案,就應該糾正!”林不凡皺了皺眉頭。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