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約翰:“不錯,不管那個男人到底是不是他的父親,只要他能出得起這筆錢,是不是孩子父親,又有什么關系呢。” 做生意的人,只認錢,其他不認。 約翰問道:“這個孩子,是怎么到這艘船上來的?” 里昂:“據說,是一位賣家,以五千萬美金寄賣到君主號,條件是,不管任何方式,只要這個孩子,永遠從華國消失。” 頓了頓,他道:“所以,如果聯系他的父親,若是對方真的愿意出十億美金的價碼,贖回這個孩子,那么,就是違反了我們之前與那位雇主的交易。” 君主號上的交易,從未出現過違約。 在暗網上交易,講的就是信用,交易流通的貨幣,也都是用的比特幣。 畢竟,大部分交易,都是見不得光的,最忌諱出爾反爾。 奈何。 十億美金,這么大一筆數字,是誰能抵擋得了的? 約翰道:“是啊,做生意,憑的是信用。” 他緩緩地站起身來,“這個孩子,是商品,只有被交易的權利。所以,如果是以交易的形式,那,就不存在違約的概念。” 說完,他笑了起來,看向里昂:“你聽明白了嗎?”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