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這是年妙帶回來的消息。 就在李武拿走那二百兩銀子的次日,失蹤的消息就落實了。 也正如他們所料,錦繡坊去鳳歌府衙門報案,說鋪子里的賬房先生帶著二百兩銀子跑了。 前后經過秦小夫人親自去衙門說了,衙門記錄好,備了案,然后就讓她回去等消息。 這件事情目前沒有涉及到詭案,是鳳歌府辦案的范疇。 二百兩不是小數目,府尹高鳴也并不覺得這樁案子有多大難度。 接到報案后,他首先就叫人去搜查了李武的住處。 經秦小夫人和附近百姓描述,李武是新婚,跟新婚妻子一起住在這地方的。 宅子是李武幾個月前買的,就為了成親,當時她還隨了十兩銀子的禮。 可是如今那宅子已經人去屋空,只剩下一些沒來得及拿走的東西。 去搜查的官差回來說,人應該是匆匆忙忙走的,很多東西都沒來得及收拾。 他們在衣柜里發現了幾身衣裳,有男裝也有女裝。還有灶間沒拿走的碗碟、吃剩下的飯菜,以及沒燒完的柴火。 官差又去問了隔壁那戶人家,經對方描述,官府繪出了李武媳婦的樣貌來。 秦小夫人又提供線索,說李武的老家是三水縣的,聽說他媳婦也是三水縣人。 二人從小一起長大,青梅竹馬,會不會是跑回三水縣了? 高鳴卻覺得不見得往老家跑,因為那樣太明顯了。三水縣官府是一定會去查的,一個小縣城才多大,那樣的話豈不是一下就把人給抓到了? 他覺得,李武很有可能還沒出鳳歌城,于是立即派人在城中搜找。 當然,這就是一樁普通的案子,按正常的流程查辦,想破案絕不可能是一天兩天的事。 秦小夫人也知道這個道理,把該提供的線索提供完,就沒有再在這件事情上糾結。 雖然丟銀子的是她,但二百兩銀子也不至于要了錦繡坊的命,該開張還是要開張的。 李武失蹤的第四日,三水縣縣令進京,求見蕭云州。 那縣令歲數不大,看起來還不到三十,人長得很精神,個子也不矮。 此番進京,是直奔著大理寺來的。 一見了蕭云州的面就說:“縣里接到一個案子,微臣覺得有點不太對勁,細細思量過后,還是決定來跟九殿下說說。” 他不是個墨跡的人,簡單寒暄過后,連口茶水都沒顧得上喝,直接就講起那樁案子。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