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太子:“” 戰(zhàn)北寒冷笑了一聲:“呵。” 蕭令月更覺得無語:“孟夫人,我再跟你解釋一下,按照北秦的律法,如果是不嚴(yán)重的尋常小事,雙方私下達(dá)成共識,確實(shí)可以不報官、私下解決。 但是孟婉晴做的事,不是小事。 她是公然在大庭廣眾下害人性命,當(dāng)著京城大半的世家公子千金,和三位王爺?shù)拿妫钜庵\害殺人! 說白了,是她想害我,并且當(dāng)眾付諸了行動,事后更沒有任何悔改之心。 在我僥幸逃過一劫后,她甚至還想把污水潑到我頭上,反咬我一口,說我故意想害她。 既然這樣。 我為什么還要放過她? 我一沒有對她動私刑,二沒有蓄意報復(fù)以牙還牙。 我只是按照朝廷律法規(guī)定,報官給京兆府,讓官府來處置這件事。 于情于理,我做的不過分吧? 所以,你和孟大人連夜來翊王府找我求情,我實(shí)在是不明白,這還有什么可求情的?難道你們非要我原諒孟婉晴、原諒一個想害死我的人嗎?” 蕭令月聲音清冷,一字一句說的清晰。 孟二夫人啞口無言。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