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節 國安(二)-《我家的大明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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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長臉上依然保持著那副明顯是虛假的笑容,他誠懇地說:“那實在太感謝鄭支您了,我們不會耽誤您太多時間的。還是剛才那個問題吧,在碰到歹徒的時候,你們一共有幾個干警在場?”
“接到指揮部緊急通知時候,我們正在走訪一個命案的現場,緊急坐了兩輛車趕往萬和商場。當時我們刑警支隊有。。。七個人,另外還有一個是分局派出所的干警,一共是八名干警吧——對,是八個人。”
“當時,你們都帶有槍嗎?”
“我帶了槍,支隊的其他干警也都是身上帶槍的。”
“鄭支,我想冒昧問下,八名佩槍的刑警,碰上一個拿刀的歹徒,不但沒有抓住他,反而被他砍死三人砍傷一人后逃之夭夭,這種事。。。是不是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鄭秋怡俏臉一寒,她沉聲說:“申科,我知道我這次的表現談不上好,不過要追究失職責任的話,該是我們局督察隊和紀委的事,是我們公安局的內部事務,該有什么處分我都接受了——但好像輪不到你們國安來插手吧?”
申科連連擺手:“鄭支,你想多了,我們沒那個意思。我就是想問下,事情為什么會變成這樣的?常理來說,八個配槍的干警,抓一個歹徒,那該是手到擒來的吧,為什么搞得這么狼狽?這其中,是否存在什么不正常——呃,或者說,超自然的原因?”
鄭秋怡心念一動:“超自然的原因?申科,你那邊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這。。。等下我再跟你解釋。”申科長又問:“在你們與歹徒搏斗的過程中,是否出現過什么反常的事?比如那歹徒,是否表現出什么超出正常人的能力?”
“反常的事?”鄭秋怡在腦海里回憶了下,搖頭道:“沒有,歹徒比較兇悍,出手狠毒,但這些。。。應該還是正常人能做到的。申科長,造成這么大的傷亡,這個主要是怪我們自己,尤其是我這個帶隊的領導,責任最大。
關鍵是,我們麻痹大意了,當那少年指出罪犯提醒我們的時候,按照警例,我們就該拔槍警戒了,但那時候,我們都存在了僥幸心理,不相信那少年的話,也想著,這么多警察在這里,即使那人真的是殺人兇手的話,他也不敢反抗我們吧?所以,我沒有第一時間拔槍——我想,其他同志,他們那時多半也是這么想的,因為人多,我們都松懈下來了,所以,那歹徒突然拔出刀刃,暴起傷人的時候,我們是完全沒有防備的。”
那個拿話筒的國安警插口問:“鄭支,你說,是有個少年提醒了你們?事情能否從頭詳細說?”
“我們進商場門口的時候,碰到了一個大學生模樣的少年。他和他女朋友來逛商場,她女朋友背著一把黑色的長劍,剛好碰到我們在門口設卡盤查,我懷疑那把劍是管制刀具,便攔下他們要檢查——”
說到這里,鄭秋怡忽然心念一動,她停住了話頭,蹙著眉頭想:剛才,好像有什么很重要的事,被自己漏過去了——是那個姓許的大學生嗎?他好像沒什么特別的吧?
鄭秋怡這樣稍微停頓,國安警的幾名干警都感覺出來了,齊聲問:“鄭支,怎么了?”
鄭秋怡搖頭:“沒什么,我想到了一些其他的事——那女孩子不愿意被我們檢查,正僵持的時候,那兇手坐著電梯從三樓下來了,他從電梯里出來,胳膊下夾著兩本雜志——他的刀就藏在雜志里。
兇手身上的衣裳換了,身上也沒有血跡,并不符合通報的兇犯特征,所以我們也沒注意他——后來我們才分析出來,那兇手應該是在三樓自己換了衣裳才下來——那兇手快要出門口的時候,那大學生忽然叫了起來,說那個男的就是殺人兇犯,要我們抓住兇手。我們這才留意起來,守在門口的齊光同志攔住了兇手,要看他的身份證,歹徒這時突然暴起傷人。。。”
鄭秋怡詳細地復述事發的過程,申科長和兩個國安警都聽得很認真,但鄭秋怡隱隱有種感覺,從他們的眼神來看,像是自己所陳述的內容,他們都早就知道了——一個念頭掠過鄭秋怡的腦海:在問自己之前,他們應該已經向其他人做過問話了吧?
這時,申科長打斷了鄭秋怡:“等下,鄭支,有個事我們要確認一下:你說,是那個姓象大學生模樣的少年第一個認出了歹徒?那,他是怎么認出歹徒來的?”
鄭秋怡又愣了一下——是啊,自己幾個警察在場都認不出歹徒來,那大學生怎么一眼就看出那是歹徒來著?
她搖搖頭:“這事,我也不清楚。。。或許是那大學生在樓上見過那歹徒的面孔吧,所以就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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