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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洛商司從不覺得這有什么,他亦意識不到這樣是有問題的,更感覺不到常寧付出了多少才讓他結婚了卻如沒結婚時一般。
直至離婚后,他才發現,不對。
很不對。
一切都不一樣了。
結婚了和沒結婚是極不同的,離婚了和不離婚亦是天差地別。
多了一個人,再少一個人,很不同。
所以,如今的他,也在改變了。
三年婚姻,他虧欠她良多。
這一刻,洛商司看著這挑選廚具無比專注的人,目光在不覺中變得緩和。
許多事,面上是一面,內里是一面。離婚前的她在他眼里是溫柔賢惠的,是一個事事都安排好的妻子,是能夠讓他放心且信任的一生伴侶。但離婚后,他看見了她的另一面,極為不同的一面。
她冷靜,理智,克制,清楚利害,知進退,守禮節;但同時,她亦固執,執拗,自己認定了就怎么都無法改變。而在她的執拗面前,在她的認定面前,他做什么都無用,唯有自己妥協。
他從來都是不太注重那些虛無的東西的人,比如說感情,這種縹緲的東西。他注重的是利益,看得見的利弊,能給他帶來多大的利益,需要多少付出能帶來多少回報。
他看重的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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