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在調查材料里,把林墨白在那五天晚上的情況都調查清楚了。 簡單來說。 就是在這五天的晚上,林墨白都消失在了大眾的視線當中,沒有不在場證明在。 而且,偏偏是那五個晚上。 那段時間其他的晚上,都有人作證見到過林墨白,或者是在學校,或者是在小區里。 偏偏那五個晚上沒有。 這顯然……是非常非常不正常的。 “江述,我現在已經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把握可以肯定,林墨白就是那個雨夜連環殺人案的殺人兇手了!”周隊長的眼神銳利,語氣篤定。 一個巧合或許是巧合。 但諸多巧合全都指向一個人的話,那多半就是真相了! 目前。 他們警方所掌握的種種線索,全都指向林墨白,就是那個窮兇極惡的殺人兇手! 一個還未成年,就連續殺掉五個人的‘惡魔’! “有沒有找到,可以讓林墨白認罪伏誅的決定性證據?”江述問出了這個問題。 只是沒有不在場證明,和那張密文試卷上的答案。 可以把林墨白定性為犯罪嫌疑人。 但沒辦法直接一口咬定他是殺人兇手。 在華國公安系統的認定體系中,一直是秉持著‘疑證從無’這個觀點的。 面對江述這個問題,周隊長苦笑著搖搖頭,“說實話,并沒有。” “時間果然是可以隱瞞犯罪行為的最大武器。”、 “五年的時間,足夠抹去太多的痕跡了。我們為了調查出五年前 林墨白在那五天晚上的情況,就不知費了多大的功夫才調查出來。” “至于兇器,林墨白當年所穿的衣物,以及現場可能留下的DNA 樣本這些可以讓林墨白認罪伏誅的決定性證據,我們并沒有任何發現。” 還是那個原因。 時間間隔太久了。 要是在案發后,緊接著鎖定林墨白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說不定可以找到什么關鍵證據,比如說殺人兇器什么的,讓林墨白認罪伏誅。 可……五年的時間太久了。 林墨白把兇器隨便往河里一丟,五年說不定都漂到哪里去了呢!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