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若非林小凡有一睡即著的技能,憑著今天的巨大驚喜,肯定是怎么睡都睡不著的了。 即便這樣,獲得小蚊子的第二天,林小凡依然比往常早起了一些。 主動找怪鳥是沒有用的,因為根本就不知道這貨居住在哪,哪怕林小凡已經將鐘表谷來回翻查了好幾遍。 所以林小凡早就息了殺上它老巢“報仇雪恨”的念頭,該跑步就跑步,該打拳就打拳,依然規律地鍛煉身體,只待正午之時再去太陽窩處,慢慢收拾這廝鳥也是不遲。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現在哪差這一時三刻? 當然,林小凡雖然被怪鳥教訓了幾次,但他對怪鳥倒真沒什么仇恨的心思,再怎么說憑著先來后至的原則,太陽窩可是理應歸怪鳥所有的呢。 不過仇不仇的另說,這口氣總得爭一下吧? 他堂堂林小凡是那種被教訓了就默默離開的那種人嗎?當然不是,他是那種當面打不過,轉身就立馬拍板磚的那種。 現在板磚的重量雖然翻了一翻,達到了200斤,自己感覺還是極為順手的幾斤重量,可是林小凡清楚地知道,單憑這個還是無法和怪鳥抗衡——怪鳥的速度實在太快、力量實在太大了,真不知這個不會飛的傻鳥如何做到這個恐怖的身體素質的。 明著打不過不要緊,但這不是有小蚊子嗎?“滴”的一聲,只要小蚊子將契約之血注射到怪鳥身上,那它豈不是變成了自己的奴隸寵物? 到時候是打是殺還不是自己的一念之間? 鳥肉不好吃……不過貌似讓它捉魚來烤也是不錯…… 不管如何,淡出個鳥來的素食時代將要結束,美味可口的食肉時代就要到來了。 林小凡越想越美,心里簡直都要飛起來了。 …… 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林小凡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他早早來到太陽窩附近,也不去搶占那窩------最主要是搶不到,而是在離太陽窩大約十米開外的地方,盤膝而坐,擺出一副我不跟你搶,但你曬你的太陽,我遠遠感受一下太陽的韻味總可以吧? 果然,離太陽正式照到太陽窩還有幾十秒的時間,怪鳥這貨才準時出現——罵了隔壁的,你不過是一只鳥而已,用不用出現得這么準時啊?還掐點而來,真是……真是以為老子不能給你添堵破壞不成?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