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指認書是執行死刑前的明艷寫的,她指認,當初是蘭春菊去老家找到了她,說明珠現在過上了好日子,卻不帶家人,愿意幫她,毀了明珠如今的生活,讓她過上比明珠更好的生活,前提是,明艷必須無條件的站在自己這邊。 售賣假太歲的事情,是蘭春菊指使的。 這事東窗事發,她藏身后去糾纏出獄的江振,并慫恿江振離婚,嫁給江振,入住江家攪亂渾水的事情,也是蘭春菊指使的。 之后,三叔正在做機密工作的事情,雖然是她告訴了蘭春菊,但指使她偷盜文件,冤枉江家的事情,依然是蘭春菊指使的。 蘭春菊曾經承諾過,哪怕有一天明艷被抓,只要明艷不供出她,她就一定會幫自己毀了明珠和江家的一切。 江鐸拿到了指認書,卻沒有拿出來,是因為明艷沒有證據證明這一切是真的。 可如今不一樣。 “鐘叔一定在想,這或許是栽贓吧,那你不妨再看看下面的文件。” 鐘博軒雙手微顫,目光落到了那些文件上。 這些是張英的父親張松洋,跟蘭春菊往來的證據,還有張松洋聯絡蘭春菊留在南方的人時,留下的一些聯系方式,江鐸已經派人,去將那邊的一行人,全都抓捕。 其中有兩個,已經指認了他們的領導就是蘭春菊。 “蘭春菊是在被您送去郊區金蟬脫殼的那段時間去了南方,指揮這群人,聯絡了國外的人,甚至于她的一些行動,早在幾年前那場事故時就開始了。” 周圍人聽到這些話,都將詫異的目光落到了蘭春菊的臉上。 可蘭春菊卻依然在裝,說著要去接鐘盛意放學的胡話。 所有人都迷糊了,這說得……真的是同一個人嗎? 江鐸說著,又指向鐘博軒手中的最后一份文件:“你看看,上面有兩份合作書的簽字是您愛人的字跡,沒錯吧,那是當初我跟盛意他們一行人去執行的任務內容,保密等級想必您是清楚的,可卻也有您愛人參與了其中。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