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說到這里兩個人都沉默了一會兒,之后戰司宸才又開口:“你早就打算好了,你當警察就是想為了保住他,如果哪天你暴露了,你就替他頂罪,所以你才會故意留下那個賬戶。 你平常生活節儉,為人低調,如果不出事,沒有人會調查你的財務狀況,一旦有人查,那就是你暴露了,那個賬戶就是你的罪證。” “是,還有那個紋身。”容徹解釋道,“其實那并不是那個組織的什么標志,最開始好像是有人要跟我干爹表忠心,就在身上紋了那個虎頭紋身,后來好多人就紛紛效仿。 但那些不明真相的人都會覺得那是一種標志,至少喬世雄是那樣認為的,于是我就將計就計,自己在身上畫了那個紋身,其實我身上并沒有什么紋身,我干爹身上也沒有。” “那個紋身你也是故意露給喬世雄看的,如果你沒有暴露,你就反咬喬世雄一口,反正他口說無憑,如果你暴露了,這個也可以是你的罪證。” 聽后容徹長長的吐了口氣,說道:“對,因為決定當警察弊大于利,當了警察,我周圍就會有一幫警察,他們個個那么敏銳,我每天都要如履薄冰。 我就想如果我暴露了,我給他頂罪去死是對我的一種解脫,也可以用我的死讓他不要再繼續了。 還有,赫司令那種身份的人,竟然會為了我號小人物親自跑來南城,他在跟我聊的時候,還夸我說我這些年臥底警察做得很不錯,轉正之后要繼續加油。 這好像是對我良心的審判,我以為我真正做了警察,我就能一門心思的往上爬,但事實并沒有,當我真正穿上警服的那一刻,太累了,真的每天都過得好心累。 我受過那么多年教育,讀過那么多書,我當然知道我在做一件很錯的事,穿上這身警服應該是要伸張正義,但我卻是為了保護一個罪犯才穿上的。 那是我破一百樁案子,抓一千個,一萬個兇手都抵不過的罪過,所以一直以來我一直的努力拼命都是真的,就是想讓自己好過一點,但沒有用。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