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三,不準鼓掌喧嘩吵鬧和其它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 四,未經審判長允許,不得發言提問。 五,對于違反法庭紀律的人員,審判長能夠口頭警告訓誡,也能夠沒收錄音錄像和攝影器材,責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罰款拘留。 六,對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毆打審判人員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求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 審判長清了清嗓子,鄭重開口。 “下面正式開庭。開庭前法庭已經將起訴書副本和答狀副本送達個當事人,雙方是否收到。” “收到?!? “收到。” “本庭于庭前已經送達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須知,雙方是否明確自己的 權利義務?!? “知道。” “知道?!? “本庭由審判長楊明宇,審判員李方立、劉勝組成本庭合議庭,由劉勝擔任書記員,原告對本庭的組成人員是否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沒有異議,不申請回避?!? “沒有異議,不申請回避?!? “原告代理人的代理權限?” “我是原告的代理人衛榮興,我的代理權限是一般代理,這里是我的授權委托書?!? “被告代理人及其代理權限?” “我是被告代理人李杭。我的代理權限是一般代理,這是我的委托授權書 “現在本庭適用民事訴法普通程序公開審理案件。下面進入法庭調查環節。先由原告代理律師宣讀訴訟請求及其要點?!? “審判長,原告羅莉在朋友的介紹下與被告郝帥相識。在2020年12月30日,兩人登記結婚?!? “在2023年2月6日,原告羅莉生下一對雙胞胎?!? “然而雙胞胎的長相卻出奇丑陋,與原告羅莉、被告郝帥二人長得都不像。” “直到2023年9月19日,原告羅莉偶然發現被告郝帥的舊照。被告見無法繼續隱瞞,才坦白了自己曾經整過容的事實?!? “然而,在生下雙胞胎,到9月份這期間,在原告對孩子的樣貌產生懷疑的時候,” “被告郝帥明明有多次機會可以向原告坦白,他卻沒有這么做。可見對被告在這段夫妻關系中存在諸多謊言、欺騙的行為。” “以上事實有被告的舊照,以及聊天記錄證實?!? “我方的第一訴求是, 夫妻目前居住的綠庭花園房子、車子還有一間店鋪都歸原告羅莉所有。 我方的第二訴求是, 雙胞胎歸被告所有。 我方的第三訴求是, 夫妻二人存款,80%歸原告所有,20%歸被告所有。 審判長,我說完了?!? 衛榮興說完,一副胸有成竹的表情。 似乎對這場官司勝券在握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