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這時候費香春又站起來了,董浩遠沒來的攔住她。 “你說你給了我兒子三十萬,行,就算這是真的,那我兒子肯定給了你更多錢吧?不然你會同意跟他領證?”費香春說。 她又轉向董浩遠,“浩浩,你跟媽說,你是不是給了她錢,不敢告訴我?沒事,媽不怪你,你就在法庭上說出來,讓法官大人也知道知道!” 董浩遠滿臉黑線地想,他是真后悔把費香春帶過來了。 這不是純純來搗亂的嗎? 說好的到了法庭上一句話也不說呢? “媽,你快閉嘴吧!”董浩遠從咬緊的牙關中擠出一句話來。 不過,鄧卓然開口了,“你兒子給我的?我想想啊,他都給過我什么……” 鄧卓然故作一副沉思狀。 過了一會兒她說,“噢我想起來了,你兒子給我點過一次外賣,用了各種紅包什么的,最后花了十五塊錢,有一半還是他吃的。要不我現在把這錢還你?” 費香春臉色一青,立馬說,“怎么可能,他雖然還是個大學生,但是生活費省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錢,他自從認識你,每個月都會找借口問我多要錢,那錢不是花你身上還能花在誰身上?” 鄧卓然一副驚訝的表情說,“啊?我嗎?” “應該不是吧?估計是花在別的地方了吧?會不會是在外面有個孩子要養,沒告訴你啊?” 董浩遠一驚,猛地抬頭看著鄧卓然。 一直插不上話的審判長這時候好不容易終于插上話,“原告被告,你們不要再吵架了。注意法庭紀律。” “原告,還有其他證據沒有?” 李杭說,“有。我方提供的第三個證據——是被告的身份證和出生證明。” “你拿他出生證明干什么?想證明他不是我親生——” 審判長用力敲了一下法槌,不悅道,“被告代理人!不要再插話了!否則本庭有權禁止你參與接下來的庭審!” “原告代理律師,你繼續說。” “好的,審判長。我方提供這份證據可以證明,被告在和我方當事人登記結婚的時候, 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被告與原告登記結婚時,使用的是一張篡改過出生日期的假身份證!” “同時,還有一份原被告的聊天記錄,可以證明被告在年齡這件事上一直隱瞞著原告,導致原告在以為他已經年滿法定結婚年齡的情況下,才和他登記結婚。” “因此,我方請求法院判令,原被告雙方的婚姻關系無效!” 旁聽席一片嘩然。 “兒子,他說的是什么意思?你用假身份證跟她登記結婚?怎么就無效了?無效的話,那是不是對咱們來說是好事啊?”費香春不明所以地問。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