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本庭由審判長柳高德,審判員李明良、劉宏楊組成本庭合議庭,由徐志晟擔任書記員。” “原告和被告對本庭的組成人員是否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雙方齊聲道,“沒有異議,不申請回避。” 審判長陳靜怡點了點頭。 “現在本庭適用民事訴法普通程序公開審理案件。” 法官敲響了法槌,宣布開庭,“現在開庭,本案為吳博聞訴陶碧玉離婚糾紛案。” 法官轉向李杭和吳博聞所在的原告席,“原告方,請陳述你們的訴求和理由。” 李杭站起身,他的聲音清晰地在法庭響起。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審團成員。” “我方當事人在兩年前,和被告陶碧玉在泰國旅游時相識。當時因為一個機緣巧合,兩人在異國他鄉展開了一段緣分。” “在兩人相識的初期,被告陶碧玉女士,從未主動告知我方當事人,她曾經做過變性手術,生理性別從男性變更為女性這一事實。” “而我方當事人曾經產生過疑問,但在每次旁敲側擊的詢問中,被告當事人也從沒有坦白過。一直隱瞞著這件事。” “在結婚后,由于被告陶碧玉女士是變性后才成為女性,雖然經過使用雌激素后具有女性的一些體征,但是不具備有生育的能力。” “因此在婚后長達兩年的時間里,無論我方當事人怎么努力,陶碧玉女士一直沒有懷孕,而且兩人去做過全身檢查,都沒有發現什么問題。” “我方當事人誤以為是自己的身體隱疾導致的,為此做出了很多努力,甚至長期陷入一種自責的情緒,嚴重時甚至因為過度焦慮影響了身體健康。” “然而,即使在這種情況下,被告陶碧玉女士,仍然沒有坦白自己是跨性別者。任由我方當事人被痛苦折磨。” “直到原告在家里意外發現了被告陶碧玉進行變性手術的手術報告,這才終于知道了真相,也知道了這些年陶碧玉一直無法懷孕的原因。這不僅傷害了吳先生的感情,也嚴重影響了兩人之間的信任基礎。" “基于這一原因,吳先生不得不做出艱難的決定,提出離婚,并要求公正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同時,考慮到陶女士的行為對吳先生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我們請求法庭判令陶女士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審團成員,我們堅信,通過法庭的公正審判,能夠為吳先生帶來應有的正義和公平。我們期待法庭能夠依法作出公正的判決。” 李杭的陳述結束,法庭內一片寂靜。 法官清了清嗓子,轉向被告席。 “被告方,你們有何回應?” 陶碧玉坐在被告席上一動不動。 她旁邊的律師張明遠站了起來,準備開始他們的辯護。 “首先,我方當事人陶碧玉和原告吳博聞,確實是在泰國旅游期間相識。眾所周知,那里的變性人眾多,你走在大街上遇到一個跨性別者的概率是很大的。” “在這種前提下,陶碧玉女士自然而然地認為,沒有必要特地去告知她是個男變女的女人。本來陶碧玉女士就是因為性別認同是女性,才選擇去做變性手術的。” “所以,在和人交往的過程中,陶碧玉女士希望能徹徹底底變成一個真正的女性,肯定是不愿意再去提起過往的男性身份。這不是一種欺騙行為,只是一種自我保護的行為。” “所以,陶碧玉在與吳博聞的交往過程中,雖然沒有明確地說出‘我是個變性人’這種話,但是在日常的相處中可以知道,吳博聞顯然對這一事實是有所了解的。” “也就是說,兩人實際上都處在一個誤解當中,吳博聞也是自己產生了一個錯誤的判斷,然而這個錯誤判斷卻不是陶碧玉造成的,是他自己理解錯誤。” “而陶碧玉女士也一直以為,吳博聞是知道她是變性人這件事的,只是處于一種愛、保護與尊重的感情,才沒有當著陶碧玉女士的面去直白地說過這件事。” “所以,我認為原告律師的訴狀中,說陶碧玉女士存在主觀故意的欺騙行為,我認為這是在誤導法官和此刻正在觀看庭審直播的網友們。” “陶碧玉女士和吳博聞先生還有很深厚的感情,而且現在一對夫妻想擁有孩子有很多種方式,即使陶碧玉不能生育,還是有其他的辦法可以擁有他們自己的孩子。所以,我方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李杭看了一眼張明遠。 他的表述,顯然是一直在給法官加深一種印象,一種陶碧玉和吳博聞還互相愛著的印象。 他把陶碧玉的隱瞞和欺騙,說成是雙方溝通不到位造成的誤解。 這樣就使得這個問題變得很難去證實。 吳博聞站了起來,他想起這兩年來的種種,不禁感覺自己像個小丑。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