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當年,我兒子創辦這個公司的資金是從我手上給的,一共一百三十萬。你們也清楚,那個時候的一百萬相當于多少錢各位心里也有數。我幾乎是把棺材本都給拿出來了,當年的字據也都在,可以說,這個公司是用我的錢慢慢成立起來的。 所以現在,政廷不在,最大的股份權應當在我手上,而不是某個不知從哪里出現的‘孫女’。我兒子和兒媳這么多年都沒有孩子了,豈能隨隨便便就認一個孩子?我不同意。” 這話說的,鏗鏘有力,好像真的一樣。 若不是她早從爸爸嘴里知道了真相,只怕就會信了。 她勾了勾唇角,“奶奶,您說錯了吧?那筆錢是您的丈夫去世后,平分給子女的錢,每人都有一百萬,而您是擁有最多的那一位。” 陸家雖然是赤貧三代,但是老太太的丈夫卻是一個有能力的人,硬是投資賺了一筆大錢,只可惜命不久矣,死之前還把財產都給分配好了。 簡單粗暴的一人一百萬。 “哪又如何?那是老頭子賺的錢,我有權分配,既然他是我兒子,那么分到的錢就是我手里給出去的,等于是我的錢。” “奶奶,您這是偷換概念了。” “就是這個理,按照那一百萬的增值和對公司的創始資金來說,我就是最大的控股人,而你,永遠不得踏入。” “奶奶,您記性可能不好,當年那一百萬分給我爸爸后,連門都沒出,就被您拿回去了,他可是空著手離家的,另外,創辦公司的資金是我母親的嫁妝。” 老夫人笑了起來:“沒有這回事,況且你母親是個孤女,怎么可能會有錢?政廷就是從我手里拿的,我有字據,而你說我拿回去了,你有證據嗎?” 自然是沒有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