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秦元晉陽條約》(終) 除了以上五條之外,其他的條例,也就沒什么特殊意義了。 第六條,未來五十年捏,元蒙不得在鎮(zhèn)北關(guān)、雁門關(guān)外,兩百里內(nèi)放牧…… 這一天簡直就死擺設(shè),茫茫草原無邊無際,都是以千里來計算,兩百里就根本不算什么。 …… 第二十一條,未來元蒙擁兵不得超過二十萬…… 對于這一條,表面上看非常的過分,因為已經(jīng)干涉到了他國內(nèi)政,可實際上卻一點約束力都沒有。 秦元兩國之間相隔千里之遙,等遠蒙緩過來之后,要是非要發(fā)展兵力的話,秦昊還能飛過去阻止他不能? 不過能將這點寫進條約內(nèi),也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 以上,就是《秦元晉陽條約》的全部內(nèi)容,秦軍通過這次和談,不但勒索到了巨額的實際好處,而且還獲得許多意義非凡的好處,總的來說,百利而無一害。 條約簽訂之后,秦昊除了隱藏了部分,涉及到利益的機密條例之外,將可以公布的條例全都公開了出去。 自此,繼白起屠俘一事之后,位于北方的秦軍,再次震驚了天下。 河套之戰(zhàn),秦軍雖然贏得極為艱難,但打的元蒙全軍覆沒,打的鐵木真隕落,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這份戰(zhàn)績簡直亮瞎無數(shù)人的眼睛,令全天下的人偶讀振奮不已,所以百姓們又冠以秦昊‘國之希望’的稱號。 河套之戰(zhàn),讓秦昊的聲望又提高了一個檔次,達到了僅次于他父親秦溫的程度。 老實說,秦昊所做的大事比秦溫多很多,但有一個因素,嚴重限制了他的威望增長速度,那就是年紀。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畢竟這個時代的人,雖看功勞,但更看重的還是資歷。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