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一章:秦晉出重手-《亂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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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琯對楊行本沒有好感,全賴于后者是奸相楊國忠的族侄,而楊氏五門又在馬嵬坡兵變后下場極慘,作為既得利益者當然很不希望楊氏族人再度飛黃騰達。這是房琯內心深處的私心,實際上更多的還是出于公心,在這個家族得失遠甚于朝廷得失的時代,一旦楊氏族人重新掌權,對朝廷而言絕非好事。
而且,楊行本在火燒老馬坡一役中,確確實實犧牲了五千神武軍將士,如此不擇手段,更使房琯對他的惡劣印象進了一步。
“老馬坡一戰殲敵精銳三萬,誠然有功,然則楊二先有欺瞞上官擅自行事之罪,后又有不擇手段以戕害同袍為代價,攫取軍功的惡劣勾當,老夫認為,此風絕不可漲。如果大夫有意縱容,將來各軍各將有樣學樣,神武軍豈非就……”
“老相公言之在理!老馬坡一事中的功績與過失,秦某定會仔細斟酌,對有違法度的事何人絕對不會姑息!”
房琯的話還沒說完,秦晉就接過了話頭,他也清楚楊行本這么做不管出于何種用心都開了極壞的先例。老馬坡之戰對于整個攻略洛陽的戰事而言,可說是舉足輕重,一夜間全殲尹子琦精銳三萬余人,這就等同于干掉了叛軍超過六成的精銳。換言之,尹子琦手中所存的已經是殘兵敗將,就算洛陽方面派來了征發的壯丁,也已經難有回天之力。所以,此戰的功績絕然不小。
可如果因為楊行本立有大功就對他欺瞞上官擅自行事的罪責予以姑息,就會給神武軍上下造成一種錯覺,不奉將令而擅自動兵并無不可,只要立下大功就可以一筆揭過。如此一來,神武軍軍紀森嚴的口子就算被徹底撕開了。
秦晉在考慮軍中這些復雜的問題時,甚少考慮哪一方的對錯,而對錯實際上也沒有一個嚴格的量化標準,說到底都是以各自的立場作出判斷而已,所以他優先考慮的只有一點,那就是神武軍的利益得失。
有了這一點作為準則,處置裴嗣狀告楊行本一事就變得簡單多了。
“裴二,你的冤屈秦某皆已知悉,秦某現在就可以告訴你,絕不會讓冤死者枉死,也不會讓有罪者脫逃法外!”
他這么說就等同于做出了保證,一定會就楊行本不擇手段利用裴嗣以及那一萬軍卒的事,給出個合理的交代。
既然秦晉都這么肯定的給予了保證,裴嗣還能說什么,覺得自己此行不虛,心下大慰,又激動的落下淚來。
片刻之后,讓在場之人驚訝的是,裴嗣竟突然雙膝跪倒在地正身決然道:
“末將無令而擅離軍營,觸犯逃卒之律令,愿憑大夫依法責罰!”
秦晉也是一陣驚詫,但隨即對裴嗣此人又多了些好感。
以秦晉的分析,楊行本和裴嗣之間的矛盾,或許還有著更深層次的原因,同在一軍之中,不同家族之間的勾心斗角也在常理之中。倘若沒了爭斗,一團和氣才是咄咄怪事。以往,他盡可能的平衡神武軍中各家族之間的利益關系,是以這種潛在的爭斗被一團和氣的假象所掩蓋住了。
楊行本以裴嗣取代了原本計劃中領兵的楊贄,這一點的確是說不過去的,如果說他沒有私心,鬼才會相信。
至于裴嗣,在此之前,秦晉也不覺得他有多值得同情,之所以公開將事情公開鬧大,歸根結底還不是心里一開始就存了家族爭斗的偏見?
因此,秦晉剛才言及不會讓有罪者脫逃法外,自然也就包含了裴嗣。這無令而出營的罪名直等同與逃卒,按律是可以不經審訊而就地處斬的。
在秦晉追求之前,裴嗣能主動站出來承擔罪責,至少證明他多少還是個有擔當的人。秦晉素來不怕人有私心,且人之私心乃是人之常情,指望著人人“盡公不顧私”,那才是不切實際的空想。他所在意的是所用之人有沒有能力,有沒有擔當。
“秦某素來不敢于軍中司法,你自去軍法司投案吧!”
裴嗣再拜之后,起身昂首而去。
這一幕可把房琯看得有些發呆,裴嗣明明是來告狀的,可一眨眼的功夫竟又親手把自己推上了萬劫不復之地。處置逃卒的刑罰誰人不知,到頭來都是難免一死的,而且是可以不經審判而就地處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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