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楚月是個熱心腸,哪怕這事不是楚黎川親自說,知道人家傳家寶貝是被人偷拿出來賣掉,她也會讓鄧旭還回去。 鄧旭對楚月寵到骨子里,老婆大人發話,當即對舒母據實相告。 原來,他把那塊玉送給裴佳音了。 他以為裴佳音喜歡,快遞寄去裴佳音的公司了。 裴佳音是市長千金,政界都是人脈,鄧旭想巴結裴佳音,從而巴結市長,無可厚非。 可這難住了舒母。 她和裴佳音不熟啊! 裴佳音是今年從國外回來的,和豪門圈子里的人幾乎都不熟,打了一圈電話,也沒找到到能做她們中間人的和事佬。 如果是裴佳音自己買的,孟母可以直接找上門,道明前因后果再買回來。 可這是別人送的禮,貿然上門去買的話,和指著裴佳音的鼻子說“你居然收禮”有何區別? 萬一裴佳音私底下,經常幫她的市長父親收禮的話,不是連帶市長一起得罪? 若被有心人杜撰,到時候誰能說清楚,她是去買玉,還是去賄賂? 這事一下子變得棘手了。 鄧旭也是一臉糾結,這就是他一直不肯據實相告的原因。 已經送出去了,哪怕是買,也不好去買回來。 不然好好的禮送出去,好沒落下,還惹一身不是。 “我第一天過去的時候,裴小姐告訴我等三天,我以為她錢不夠,便買下來送給她了。我并不知道,那是孟家的東西!”鄧旭歉然解釋道。 舒母能說什么? 這事能怪鄧旭嗎? 都怪那個賤貨李想! 惹出這么大的麻煩事! 舒母和鄧旭道別,帶著孟玄澤離開了。 鄧旭含笑站在原地,等舒母上車,心情不錯的也走了。 他還要去給楚月買她愛吃的榴蓮酥,要排隊很久,可不能再耽擱,若賣沒了,他老婆今天就吃不到榴蓮酥了。 舒母回到家里,和舒父商量了好一陣,經過一番討論,他們決定將這事告訴孟知冬。 孟知冬沒有心臟病,不會被氣死,況且是他的老婆,這事就應該他去解決。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