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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懼怕雷閃球的威力,他只怕現在就要帶兵蕩平整個盛朝。
他要將盛安帝剝皮拆骨,至于離王以及他的家人,全都做成奴隸,穿鼻環,用鐵鏈子拴著,由著他磋磨。
他幾乎是咬牙切齒的開口:“你能有什么理由?最直接的仇人都擺在你的眼前,你非要去弄死不相干的一介婦人?”
程菲菲失望搖頭:“父王,你是被仇恨蒙蔽了雙眼,盛安帝乃盛朝皇帝,他好殺?離王乃盛朝戰神,他好殺?至于林怡琬,那就更加難對付了,她是盛朝最受寵愛的女子,她的身邊,不知道有多少暗衛高手保護!”
程銳自然也明白這個道理,但是他依舊想不明白,林素死了,對他有什么好處?
除了有打擊離王,激怒林怡琬的作用!
他不耐催促:“你到底有什么盤算,趕緊說出來,少打啞謎!”
程菲菲只得開口:“父王,咱們蠻夷弱就弱在沒有那霸道武器上,若是我做了離王妃,成了林怡琬的后娘,你說,我是不是就輕而易舉的拿到制作雷閃球的方法?”
程銳眸光微閃,還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他怎么就沒想到這個好主意呢?
只要成了離王妃,女兒就能掌控離王。
到時候別說雷閃球,只怕他想要一座城,就能輕而易舉。
思及此,他的臉色終于和緩不少。
他重重吐出一口氣濁氣道:“你這個主意倒是不錯,但是成功的機率能有多大?盛京城的百姓不是都傳他離王寵妻如命?”
程菲菲自信的揚起唇角:“再寵也不過是生過孩子的婦人而已,我打聽過了,她生子的時候,用了剖宮術,肚子上有老長一塊疤的!”
程銳聽的皺眉:“有疤?離王還對她寵愛有加?他就不厭惡嗎?”
程菲菲沉吟:“那是離王沒有遇到更好的,我自小是在花骨朵里面泡出來的,我的肌膚有多細嫩,那是無人能敵,只要被離王看到,我就不信他能挪動腳!”
提起這個,程銳倒是清楚。
他這個女兒,打小就喜歡泡花瓣浴,甚至還有一個癖好,那就是用馬奶兌水滋養肌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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