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那就查他家,他與前妻已經離婚,不太可能把錢全部放前妻那,如果他與前妻關系好也就不會離婚了。”元少軍連忙道。 “我們現在對秦峰只是調查詢問,到目前為止我們手里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秦峰有違法犯罪的行為,沒有證據我們沒有權力去搜家,更何況對方還是一縣之長。”李書記搖頭。 “這個不是問題,你去查,有什么事我擔著。”劉小平道。 “劉書記,這個事不是這么個事,這么說吧,一般來說只有公安機關和檢察院才有權力搜家,當然,特殊情況我們紀檢也是可以對公職人員家進行搜查的,但是必須要有手續。” “搜查秦峰的家,如果我們手里沒有證據證明秦峰涉案,那么我們必須取得省紀委的同意和授權才能特事特辦去搜家。而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沒有充足的理由在沒有掌握證據的情況去秦峰家里搜查,省紀委不會同意。”李書記再次解釋。 “以市委名義向省紀委申請。”元少軍說道。 “你認為夏俊華會同意嗎?”劉小平瞪了元少軍一眼。 “這……這……難道就拿他沒辦法了嗎?”元少軍面如死灰,他賭上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設計的這么一出要是沒能把秦峰給拿下那他這次就連底褲都輸掉了。 “現在唯一的突破口就是王炳榮,只要王炳榮開口招認他對秦峰行賄,那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了。”李書記道。 “只是從今天對王炳榮的問詢情況來看,這個王炳榮說話滴水不漏。現在就兩個情況,要么這個王炳榮當真沒有與秦峰有利益往來,要么就是這個王炳榮是個老油條,有著強大的心理素質和對抗調查的經驗。”李書記繼續分析。 “不可能,我始終堅信王炳榮與秦峰之間不可能清清楚楚。”元少軍肯定地說著。 “但是問題是我們目前沒有找到證據。” “對這個王炳榮用點手段,我知道你們紀委有的是手段讓其開口。”劉小平吩咐。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