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那道圣旨,真的不是隨便說說的么? 從沒有過先例啊! 難道不管什么人,對判案不服,就能抓了縣令去京城見皇帝? 那不是天下大亂了嗎! 秦楓沒有再搭話,一揮手,身后的賀三斗和楊二力,直接撲了過去,將周康寧的縣令官衣扒掉,倒剪雙臂,用麻繩困了個結結實實! 轉瞬之間,六合縣數萬百姓的父母官,已經成了狼狽囚徒,從縣衙里押了出來,腳步不停,直接轉向皇城的方位! 這次,能見到朱元璋么? 秦楓目視應天府皇城方位,心中亦是殊無把握。 的確,圣旨上是這么寫的,乃是兩年前朱元璋親自頒布,各府縣俱都聽聞,上至官員胥吏,下至普通百姓。 不過……好像沒人敢當真。 因為這道圣旨實在稀奇! 老百姓可以把官員抓起來,去告狀? 歷朝歷代,都沒有這個規矩! 鬧得不好,那可是殺頭的罪過,誰敢用身家性命賭一把。 秦楓知道,自己穿越而來的這個大明朝,跟記憶里的已經有了諸多偏差,不知何故。 比如這《大誥》的發行,就早了十幾年。 所以,記憶里的經驗,未必能全信。 根據歷史記載,的確有一次百姓告官,并且成功的事情。 秦楓記得那是洪武十八年,江蘇常熟縣農民陳壽六,因受地方官吏顧英欺壓,憤然與親友一起將顧英捆綁,頭頂《大誥》送到南京來向朱元璋告狀。 朱元璋聽到消息后,十分高興,不但親自接見了陳壽六,詳細詢問了案件經過,之后秉公論斷,將顧英打入大牢,而且還賞賜了陳壽六二十錠銀子,免除陳壽六全家三年賦稅。 唯一的例子,秦楓所知的,只有這個了。 可是…… 大明多大啊? 神州萬里,人口數千萬! 蒙受冤屈的,何止是一個陳壽六! 因此這個成功的范例,或許只是特例,并不能說明太多問題。 大約只是大誥剛剛頒布,朱元璋要樹立典型,才有了幸運的陳壽六。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