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逆轉判決:拿到證據-《心理解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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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照片的角度都很奇怪。比如這張,原告和被告都不是正對著鏡頭的,這不符合我們的拍照習慣。合理推測,這張原本是多人合照,但是為了單獨只拍兩個人,所以才不得不從這個角度拍照。”聶妍又對其他照片進行了解釋。
她最后總結道:“被告律師企圖用這些照片誤導大家,營造一種受害人與被告在談戀愛的假象。”
王律師又讓其他證人上庭。
第一個上庭的是林謙杰的女秘書。
“我們老板肯定在跟陸小姐在談戀愛。那天陸小姐進了我們老板辦公室。我們老板中途出來給我布置任務,我看到老板嘴邊有口紅印。他們肯定是接吻了,不然我們老板臉上怎么會有口紅印?”
“這件事是什么時候發生的?”
“七月十五號。”
聶妍露出笑容,“受害人在七月初得了唇炎,所以那大半個月她都沒有使用口紅,那么你老板臉上出現口紅印,跟受害人有什么關系?”
“我……”
“反對!這是言語誤導。”王力打斷聶妍的提問。
“反對有效。公訴人,請你拿出相關證據。”審判長說。
“患有唇炎的事,受害人在她的直播視頻里說過。她每天都有進行直播,近期的直播視頻都沒有涂口紅。”
下一個作證的是陸甜小區的保潔:“我看到林先生從陸小姐家出來。”
聶妍問道:“你看到過幾次?”
“兩三次?”
“你一般都是早上五點到七點間打掃走廊的衛生。所以你每次都在早上看到林先生的嗎?”聶妍問道。
“是的。”
“如果被告跟受害人是情侶,那么他為什么要一大早離開我當事人家?”聶妍看向審判長,“受害人曾經丟過一把鑰匙。我懷疑這把鑰匙被被告撿走了。他用鑰匙潛入受害人家里,并偽造出他跟受害人同居的假象。”
聶妍對被告律師提出的每一項證據都進行了有理有據的反駁。
但是這種反駁不夠有力,讓案件陷入一種羅生門的狀態,雙方都沒辦法證明事情的真偽。
“審判長,我新提交了一份證據,是一份監控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