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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星魂只是個殺手,再一流的殺手,仍舊還是殺手。
行走江湖,誰人沒有故事?不過有些人愿意訴之于口,有些人愿意藏的深些,皆是選擇。
心事寫給南風看,情話說與山鬼聽。
孟星魂仍記得他第一次殺人,那種恐懼,暈眩,反胃,感受一個溫熱的生命在自己手中逐漸失去氣力,變得冰冷,毫無生機。
孟星魂從不喜歡殺人,但他最擅殺人。
他只能殺人,因為高老大需要他殺人。
從他六歲饑寒交迫時,高老大丟給他那個饅頭起,孟星魂的命就不再屬于自己,它只屬于高老大。
高老大的手粗糙,滿是老繭,半點沒有女子該有的秀氣和柔美,殺手的頂頭上司怎么可能有養尊處優的纖纖玉手?可孟星魂覺得那是天底下最好看最溫暖的手。
他在某個夜晚夢見那雙粗糲溫暖的手撫摸他,從面皮到胸膛,再到往下的不可言說之處,平日里面熱心寒的高老大只剩下熾熱的嫵媚,一舉一動都是無邊的風韻,格外撩撥著他的神經。
醒來之后,他用冷水反復沖刷身體,為褻瀆高老大的自己惡心作嘔,索性出去買醉,流連歡場。
那些一擲千金買來的溫熱柔軟,那些嬌媚和服從,玉體橫陳,在欲望消退后顯得十足的面目可憎,也讓他更加厭惡自我。
一群庸脂俗粉,無一人比得上她。
無一人是她。
結束那段荒唐日子的不是高老大,不是他的什么幡然醒悟,是一個大大咧咧闖進歡場的……蠢貨。
“我乃未來三界魔道之主,妖族鬼車修士千楓,來此招募部下!”
真的,孟星魂就沒見過這種渾身上下全是破綻的家伙,不知道哪來的小妖,乍得人形,眼界還莫名其妙的高要做魔道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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