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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女方必須要在公開場合與男方適當作秀,雙方在了離婚后絕不能有任何的利益糾葛。
最后,女方不得制造輿論詆毀薄氏,為維護雙方形象,引起外界不必要的輿論揣測,男女雙方不得在一年內結婚。
沈曼看著手里的離婚協議書,不免覺得好笑:“薄司言,你是在開我玩笑嗎?”
“這份離婚協議書我已經簽字,這上面的條款就是我的條件,只要能夠做到,我會給你一筆一百億的離婚財產。”
薄司言的語氣不容置疑。
沈曼知道薄司言是個什么樣的人,他既然已經做到了這個份上,就證明他做出了最后的妥協,絕不可能在后退一步。
沈曼說道:“你要跟我宣布復婚,那蘇淺淺怎么辦?你們今天可是要宣布訂婚的。”
“我從沒說過我要在今天和她宣布訂婚。”
薄司言的回答,讓沈曼瞬間明白了。
薄司言不是要在今天這個場合宣布和蘇淺淺訂婚,而是在這個場合宣布和她復婚!
沈曼皺眉:“薄司言,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想做什么你不用管,我只問你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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