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雷蒙看出的,方默這位便宜老爹不是一個能言善辯的人,論口才,估計也能被便宜老媽羅蘭甩出去十幾條街。 但從身體原主的記憶來看,在這個家里,方默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這肯定不是毫無道理的。 果然,在他回家后的第二天,方默就已經成功的把羅蘭給解決了。 這讓雷蒙也不禁對自己這位便宜老爹生出了幾分敬佩之情,同時也有些好奇,到底是怎么解決的呢? 可好奇歸好奇,這個問題肯定是沒法問的。 不過,雖然方默成功地幫雷蒙解決了一個大麻煩,但很快羅蘭又打響了她的第二槍—— 第二天一大早,一家人坐著吃早餐的時候,羅蘭便突然說道:“兒子,我覺得你是時候可以考慮一下找個對象了……” “怎么突然說這個?”雷蒙有點跟不上便宜老媽的思路了。 “因為我覺得你需要找個人來替我照顧你了。” “我都三十多歲的人了,又不是十三歲,哪里需要人照顧?” “你還知道你三十多了?你就告訴我找不找吧,少廢話!” 一看便宜老媽又來這套,雷蒙再次看向方默。 然而這一次他的招數卻有些失靈了,因為方默只是默默的低著頭在跟盤子里的食物在戰斗著,一點也沒有要看他一眼的意思。 看到方默這個樣,雷蒙哪能猜不到自己是被‘出賣’了,一定是夫婦倆晚上就商量好了要來這么一出。 見方默已經投敵,雷蒙沒辦法只能使出殺手锏了,“我病才剛剛好,就不能讓我先休息一陣子嗎?老媽你再這樣我可就回家了……” 聽到雷蒙提到他的病,羅蘭準備好的說辭也只能先咽下去了。 沒辦法,兒子身體最重要,其他都是次要的。 至于雷蒙說的回家,指的是身體原主在華府自己買的一套公寓,之前身體原主一般也都是住華府的,只有節假日會偶爾回來一下。 里士滿離華府本身就很近,要回來也很方便。 雷蒙這一趟回來是準備呆到神盾學院下個學期開學前的,沒打算那么快就回去,不過拿來威脅一下便宜老媽還是很好使的。 見便宜老媽暫時沒繼續往下說,雷蒙連忙站起身,拉過克拉麗絲當擋箭牌道:“我送克麗去上學了,有什么事回頭再說吧,走了——” 克拉麗絲原本還在喝牛奶呢,就這么稀里糊涂的被雷蒙拉走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