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疑義-《明朝當官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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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惇當即道:“老爺,草民對刑名也有些興趣,愿乞一觀。”
曹正只以為他是對這案子有興趣,而不是對“刑名”有興趣,他將報告遞給了陳惇。陳惇接過來也是細細看了,不由得眉頭皺了起來。
“怎么了?”曹正抿了一口茶,問道。
“草民也不太懂,”陳惇道:“只是覺得這上面說,肚內有水,肚腹微脹如此種種,不能確定系生前溺水,還是死后拋尸。”
仵作草具的驗尸報告用詞含糊,“肚內有水,肚腹微脹”,只要是河里面撈出來的尸體,差不多都具有這個特征。
“哦,”曹正不緊不慢道:“這已是覆驗,初檢的時候,郭仵作也說不能確定系生前溺水,還是死后拋尸,檢查了第二遍,想來是找到了證據(jù),可以證明是失足墜水而死。”
陳惇就道:“若是生前溺水,也要分是自殺,還是被人推進水里的,為何仵作十分確信,就是自己失足墜水,為什么不可能是被人推進水了的呢?”
但凡溺水身亡的,一般比較好確定究竟是生前溺水還是死后被拋入水中,但是卻極難確定究竟是自殺還是被人推落到了水里,因為這兩種死法是相同的,有三個特征:一是雙手握成拳頭,第二是手腳爪縫,或腳著鞋則鞋內各有泥沙;第三就是口鼻內有水沫及些微淡色血污。
這三條,陳惇當時看到尸體的時候,沒有一條印證的——為什么仵作就敢說這是失足墜水?
曹正一怔,道:“因為金珠在她的體內,若是有人害她死,則金珠必然會被取走。”
“也有可能她不愿金珠被人強奪,吞下了珍珠跳進了河里,”陳惇道:“或者殺人兇手根本不知道她有金珠,背后推她入水,是因為別的私怨。但無論如何,仵作不該如此確定沒有人害她。”
曹正連連點頭,“你說的很對。”
“大老爺,”陳惇就道:“草民冒昧,想看看郭仵作出具的初檢報告。”
在拿到了初檢勘驗報告的時候,陳惇微微瞇起了眼睛。他發(fā)現(xiàn)郭仵作出具的第一份報告,一點問題都沒有,不僅詳細記敘了尸體的泡脹情況,眼開、口合,甚至發(fā)髻、腳底全都有清楚地查看過,他確定地寫著“兩手不合,腳罅縫無浮沙”,而且他說了很重要的一句話,“疑似入水之時,業(yè)已氣絕。”
這是一份真正具有含金量的勘驗報告——人命案之中,初檢和覆驗不一樣,初檢一般不會下結論,一般有所懷疑,即說“疑似”,而覆驗給出的報告會更加具體,也更具有權威。但郭仵作恰好反了過來,初檢報告非常專業(yè),已經勘驗出了疑點,并給出了在溺水前已經“氣絕”的結論,然而在提交的覆驗報告中,他卻一反前言,竟說是“失足墜水而死”。
像曹知縣這樣不通刑名的官員,一般會相信覆驗給出的結論。陳惇知道一時半會不能對曹正提出疑點,否則一定會打草驚蛇,他便道:“凡溺于河池的尸體,檢驗時候,不應只看尸體,而是要先訊問原報案人,看到尸體在水里,是早是晚?看到時便只在現(xiàn)在地方,或是從其它地方漂流而來的?如果是漂流而來,就要問是東南西北什么方向?報案之人發(fā)現(xiàn)的時候就是一具尸體,還是說曾經救過,救上岸后才死的?是看到后立即報官,或是過了幾時報官的?”
曹正瞪大了眼睛:“你是說,仵作初檢報告上,會有這些東西?”
陳惇點頭道:“老爺,大理寺每年挑選大案要案,彰示全國,老爺應該看過大理寺并刑部的仵作給出的初檢、覆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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