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而是讓華禹投資的股權結構更加牢固。 匯豐銀行的外資背景,讓之前余慶陽和水利廳簽訂的合同更具法律性。 這里面的東西,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懂了就是懂了! “前幾天丹丹的大哥來了!他去找過你吧? 最近一段時間,一定要穩住,別出亂子!”張華又小聲交代道。 “我知道,其實國內的發展,我一直都很穩! 沒有冒進! 更沒有想著一口吃個胖子!” 余慶陽這話,讓張華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你還不冒進? 公司成立不到一年,貸款快要到三百億了! 在京、滬、廣、深四大一線城市拿地,建世紀城。 你還想怎么個冒進? 余慶陽不知道張華的想法,如果知道,一定會告訴他,他如果冒進的話會怎么搞。 現行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是1994年制定的。 還沒有地產商購置土地,閑置滿兩年,國家無償收回的規定。 他完全可以利用銀行貸款,全國各地去購買地皮,先選擇好位置,把開發世紀城的地皮拿到手。 然后以地皮抵押再貸款,搞別的項目。 至于那些地皮,慢慢開發就是了。 等到07年修訂案出來,那個時候,華禹投資已經進入第二個五年規劃。 那個時候,華禹置業已經在從容開發二線城市的世紀城。 至于三線城市,就算是有房地產管理法,地方政府也會替華禹百般遮擋。 絕對不會去收走土地。 這個思路看上去,沒有問題,可操作性也很大。 這種套路不是沒人搞過,當年就有港商如此干過。 港商搞得更加過分。 先是全國各地低價收購待破產國企,把國企的地皮轉手,然后工廠宣布破產。 手里握著大量的地皮,慢慢開發,或者等待時機出手賣掉地皮。 這個就是原罪,很容易被國家清算。 因為低價收購國企的過程中,貪婪的港商不會那么規矩,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按照市場規律去收購。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