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經過我們的努力,漁民新村只剩十八戶沒有簽字了!這十八戶里面,有六戶因為戶主不在家,也已經聯系上了,要月底才能趕回來。 另外有十二戶,屬于無理取鬧,提出極不合理的要求,抗拒拆遷,他們的房子本身就屬于違章建筑。” “具體什么情況,他們的要求又是什么?” “根據我們調查了解,這十二戶人家,戶口并不在漁民新村,有的是老了,打不了魚了,上岸來養老;有的是為了孩子上學,年輕人還在湖里打魚,老人帶著孩子上岸定居,一方面照顧孩子,一方面能讓孩子上學。 但是,在做動員的時候,他們家里一下子多出七八口人來,一個只有十幾二十多平方的小房子里,住了七八口甚至十幾口人。 他們要求就是這些都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償面積。” “對于這樣的情況,你們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時啟動司法程序!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張華有力的揮動了一下手臂。 所謂的司法程序,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實就是強拆,只不過是批了一層合法的外衣。 但是,對付這種人,只能如此。 有人說他們可憐,有些人確實可憐,但是有些人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你就是在河堤上用高粱桿、爛磚頭搭建個破屋,本身戶口都沒遷過來,就敢獅子大開口亂要條件,把自己親戚都叫過來想著沾光,真的是不知死活。 你本身就沒有戶口,嚴格意義上,你都不屬于漁民新村的人,國家不和你一樣,你沾點光,還不趕緊的簽字,貪心不足,想要更多,最后活該吃虧。 見沒什么事了,張華果斷宣布散會。 然后再召開小會,進一步討論關于趙勝利提出來的方案,最重要的是追加投資的問題。 有人總結,大會討論的是小事情,大事情開小會。 不重要的事大會討論,重要的事私下討論。 這句話很到位。 余慶陽跟著張華來到市長辦公室旁邊的小會議室。 通行的還有楊亞斌副市長,其他人沒有資格參與接下來的討論。 “余總,我先說一下我的觀點! 作為濟州市的市長,我是非常希望余總能夠追加投資,完美的實現趙總提出來的藍圖!”等秘書給三個人倒上茶,張華才開口說道。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