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針對突厥的計策-《貞觀太上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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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邊疆和少數民族問題,最成功莫過于清朝。清朝在西南邊疆土司實行改土歸流,在蒙古實行和親封王和出家政策,在西藏用的是達賴班禪冊封制度,以及由中央親自選擇班禪轉世之身。
這三項政策,保證了清朝兩百多年間,圍繞著明朝的三大問題,一直沒有出岔子。
改土歸流一般采取兩種辦法:一是從上而下,先改土府,后改土州。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時機進行,如有的土官絕嗣,后繼無人,或宗族爭襲,就派流官接任;土官之間互相仇殺,被平定后,即派流官接任;有的土官犯罪,或反王朝被鎮壓后,以罪革職,改由流官充任。
有的在土民向封建王朝申請“改土歸流”時,王朝以所謂從民之意,革除土官世襲,改為流官。總之,封建王朝遇有機會,立刻抓緊改流……
只不過改土歸流固然對于少民問題解決不錯,但土司是南方,南方的叛亂在中原王朝看來不過是小意思,派大軍過去三五天就能掃除。
而唐初的東突厥雖然已經被滅,但實力猶存,若是任由他們舔舐傷口,那么......久之必成大亂。
所以太上皇思來想去,解決東突厥的問題,參考清朝對于蒙古和西藏的政策就很不錯。
想通這點,李淵便提筆寫字。
第一嘛,就是派遣那些寺院的和尚前往東突厥,不在突厥待上三年,不教化信眾就不給發送度牒。讓東突厥人全體崇尚佛教,每一戶只留一人傳宗接祖,其他人必須皈依佛門。
第二點,則是和親封王,只不過唐朝不比清朝,清朝是滿人皇族,所以娶蒙古人非議不大。而唐朝縱然心胸開闊,但總體來說是漢人政權,若是娶突厥人為妻,則大唐根基不穩。
只不過這點太上皇早有預料,滿清的和親封王歸根結底就是漢朝的推恩令,按照漢武帝那一套實施就行,雖然比不上和親封王的效果顯著,但弱化突厥人也是易與之事。
第三點,就是設置類似達賴班禪制度,在突厥人中封神,讓他們向契丹人后期一樣崇尚佛教,從而不斷腐化,財政不斷內耗。
此三點毒計施行下去,東突厥不過是砧板上的魚肉,任由大唐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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