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拖延時間-《1984之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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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建的記憶力很不錯。當時拿到七、八本期刊后,荊建從中整理出了十幾篇,并且全都復印。而在30號,王若林來到復印店,就拿走了其中的兩篇。其中一篇,正與榮時輝的論文登載在同一本期刊上。
30號王若林拿到復印件,下午就去了榮時輝的實驗室。第二天,實驗室就著火,4號,王若林就被退學?那么多的巧合,能不令人懷疑嗎?
還有一點,如果是一般的學生,根本就接觸不到最新的期刊,也只有荊建這樣不在乎錢的土豪,才會花每月2000美元去訂購,并且還要通過簡森的關系。因此,有極大的可能,榮時輝根本不認為王若林會有那些期刊,更不擔心他發現。而且王若林的論文也并沒有發表,不是“榮教授說,為了更圓滿些”嗎?
如果事件按照正常程序,那會怎么樣發展呢?
榮時輝剽竊,王若林蒙在鼓里。一、兩年后,榮時輝交流期滿,回美國。甚至再大度些,為王若林辦理赴美的訪問學者。
而當王若林遞交博士論文的時候,他才會驚訝發現,榮時輝居然剽竊了自己的成果?那絕對就一個結果,啞巴吃黃連!
一個是導師,一個是學生;一個是美國著名學者,另一個是無名小卒;一個已經發表了論文,另一個還是草稿;一個為你辦理赴美訪問,另一個……?那不是狼心狗肺嗎?說出去也要有人信呀?
到最后,王若林能選擇的,也就是捏著鼻子認了。博士論文大修改,并且相關聯的內容“引用”榮時輝教授。這么一來,也就變得鐵板釘釘了。
如果真是那樣,榮時輝果然是一手好算盤。
然而,荊建再次有了疑問。荊建的判斷,那場火災是意外,而且肯定是王若林的責任,他都留遺書自殺,還有更有力的鐵證嗎?那么說,應該意外失火與剽竊是毫無關系的。
在這里,由于信息不對稱,荊建就產生了一個重大的誤判!
想到這里,荊建立刻就把這兩件事獨立開。意外失火是意外失火,剽竊就是剽竊。
對于意外失火,華清退學處分,王若林羞憤自殺。荊建毫無異議。自己犯的錯,自己承擔。應該王若林也是同樣的態度。
但對于剽竊?荊建又有些猶豫不決!
很顯然,荊建肯定,兩篇論文有部分內容和實驗數據抄襲。但這兩篇論文,荊建自己也看的云里霧里,那么那些內容就真的是抄襲嗎?也許就是某段“常識”,這師生倆不約而同的用了呢?畢竟是師生,遣詞造句相當類似,這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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