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布林和佩奇互相看了一眼對方,兩人默契十足,這好像是個機會? 天使投資也好,風險投資也罷,這種投資和大多數投資的一個重要區別是:即使錢虧了,他們也無需承擔任何財務上或是法律上的責任。 也就是說,只要你情我愿,你拿來花就是了。 后世有個說法講馬云在99年底拒絕了37家風投的注資,后來馬云包括他的聯合創始人自己出來說出實情:那他媽根本就是假的,是馬云在硅谷到處跑,見了37家風險投資公司,全部都被拒絕了。 馬爸爸還是牛逼的,在那種關頭,公司隨時可能死亡的情況下,他為了不讓員工絕望,所以把沒拿到投資的理由換了個說法:是我拒絕了他們。 可事實上有資本拒絕風投的那都是不怎么缺錢、前景明朗、已經有一點成績的好公司。 一開始啥都沒有你拒絕投資干什么?你花這個錢,成功了大家一起發財;失敗了,你又不用還債,這時候你自己明明還缺錢,你腦子壞掉了你拒絕? 而谷歌這時候有什么? 他們連公司都還沒注冊,他們只是有了這個域名。 他們有兩個員工:拉里·佩奇和謝爾蓋·布林。第三個員工還在路上呢。 他們還有一個辦公場所:佩奇的宿舍,而且那里基本已經滿了。 他們有不錯的成績,google已經收錄了近3000萬個web網頁,口碑也還不錯。 但他們還有不少競爭對手,認為pagerank專利完全不值100萬美元的Excite公司、強大到令人窒息的雅虎,以及雅虎的御用搜索服務管家Inktomi,當然,還不能忘了占據了搜索市場54%份額的巨頭——Altavista公司。 還有什么? 還有一堆等著他們去支付的賬單! 還有完全不明朗的未來! 還有不知道受此影響博士能不能順利畢業的迷惘與擔心! 所以布林和佩奇會不對陳子邇掌握的金錢資源有念想? 怎么著?難不成良心發現覺得不能坑了這位國際友人的money? 還是說出于剛剛相處帶來的淺薄友誼因而覺得花他的錢去博一個不知道能不能成功的未來是不道德的? 全是扯淡。 佩奇和布林的第一想法就是:能給我們錢嘛? 十萬美元不錯,三十萬美元很好,五十萬美元,老兄你賺大了,google會讓你發財。 100萬美元?只有在夢里他這么想過! 至于這筆錢虧了怎么辦?呵呵,是你自己愿意投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