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簽好合同后重新談條件,有點違背契約精神。 火起來之前,確定了工資和分成比例,借著宣傳功成名就,坐地起價或者干脆跳槽,還振振有詞的說自己能帶來多少利益,平臺之前給的是霸王條款…… 實在有點無恥。 市場經濟時代,沒有人會做慈善家,捧紅主播的目地當然是賺錢,雖說流量才是大頭,簽約費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談不上心疼,但絕對不算微不足道。 一方收到了比投入更多的回報,一方從一文不名到家喻戶曉,本就是雙贏的關系。 人心不足,從當初的竊喜不已到后來的層層加碼,或許是很多人‘理所當然’的選擇,在這個笑貧不笑娼的社會已經被大眾所習慣,卻不是一項值得提倡的行為。 如果沒有進入職業圈,單純和鯊魚TV合作,蘇杭不會考慮這方面。 該爭取的早就爭取過,既然當時心滿意足,就要履行到一年期結束。 或許很蠢,或許違約后的收益會比過去多出十幾甚至幾十倍,不過,起碼的堅持還是要有。 只是,和國服排行前列相比,S系列和全明星賽上大放異彩的表現,已經超出了原本的月薪要求,加上職業選手直播條款和個人主播有很大區別,單純時長就少整整三分之一,提升待遇并不過分。 而且,不用要求,負責簽約方面的徐文樂不是傻子,主動提到了這個問題。 “千萬檔,不錯啊。”蘇杭帶著幾分調侃。 兩個多月前的合同直接作廢,新條款中,單月直播從120小時減少到了80小時,總時長從一年延長為三年,人氣要求提升到百萬,違約金由‘原平臺收入倍率’更改為‘新平臺收入倍率’,其他一些責任都是老生常談。 三年,一千萬,禮物另算。 吹開泡沫,實際到手這個數字,絕對不能說少。 “有什么不滿意的,咱們可以慢慢談。”徐文樂聽出了隱藏的意思。 “其他方面都沒問題。”蘇杭很直接:“錢少一些也可以,但是,我只簽一年?!?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