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老板娘蔡璠香的手藝有點對不起她的名字。菜肴嘛……說不上好,說不上壞,能填飽肚子。 老板陳阿財心情格外地好。自從他繼承了這家客棧,生意就沒好過。因此,只要來了客人,不管多寡,絕對是值得欣喜的事情。 這年頭,一年到頭都沒幾個人來鎮上。鎮上的其他酒店客棧早就轉行了,他家成了奔欄鎮酒店業的獨苗。 陳阿財父母經營這客棧的時候,游客往來如梭,不說天天爆滿,一年到頭難得有幾天空閑的時候。等病毒把父母帶走了,他成了客棧主人,鎮上也不來客人了。個把月能迎來一個客人就要燒高香了,好在陳阿財還有其他營生。 什么營生陳阿財不說,駱有成也不問。但這營生絕對不會差,不然也不能把女人養得這么白白胖胖。&1t;i>&1t;/i> 陳阿財并不在乎客人給客棧帶來多少營收,他在意的是客人給他帶來的好運。每次有客人,不出幾天,必定有好差事派下來。他拿出了珍藏許久的白酒,在五只二錢杯里倒上酒。 商士隱和女巫兩個酒鬼眼前一亮,覺得這個老板好生地道,包餐還管酒。陳阿財卻已經抱著瓶子走回保險箱,將酒瓶小心翼翼地放了進去。兩人立刻把“地道”換成了“小氣”。 最惱的是,這么一小杯酒居然還是兌了水的,要在嘴里咂摸半天才能用味蕾刺探到其中的酒味,這讓兩個酒鬼覺得好糟心。陳阿財和蔡璠香卻小心翼翼一點點抿著,生怕菜沒吃完酒卻沒了。 這也怪不得陳阿財,這年頭酒絕對是稀罕物。拿兩瓶一斤裝的普通白酒,估計能在客棧包兩個月的房間。能像書院這般消費酒的人,世上怕是少之又少。&1t;i>&1t;/i> 菜不算好菜,酒不是好酒,但陳阿財兩口子言談中透出的信息,倒是很有意思。歸納起來,大致說了這么幾個意思: 有雷鞭王坐鎮的奔欄鎮,固若金湯。他不僅武力強悍,而且有出眾的大局觀,三年前提前預判并建起了城墻。城墻建好后兩周,章爪人身的怪物就圍城了。擊退怪物后,鎮民們自為雷鞭王塑了一尊雕像,立在鎮中心廣場。他是百姓心目中神一樣的存在,任何人對雷鞭王提出質疑,都將被視為不受歡迎的人,逐出鎮,終其一生不能再踏入奔欄鎮一步。 其二是每次圍城之后,至少有數百個的鎮民得失心瘋,鬧死要活地要離開奔欄鎮。雷鞭王親自來勸都不管用。有人說怪物再來的時候,會長個翅膀飛進來;有人說怪物會打開地獄通道,從地下攻擊鎮子;還有人說一定會來一個像山一樣高的怪物,一腳把奔欄鎮踩成碎渣。&1t;i>&1t;/i> “我呸,”說到這里蔡璠香很惱怒,“都是些什么人,這么些年不都平平安安過來了?” 這個問題,駱有成在意識海與托尼討論了一下,托尼認為這些鎮民中了幻術,比如某種致幻信息素或者藥劑。駱有成在貴城與魑魅打交道近一個月,魑沒有這個能力,但魅卻是有的。不過同時讓上千鎮民迷了心智,這能力就太過駭人了。 其三是鎮上每月都會給每戶鎮民提供最低食品保障,基本能填飽肚子。要想活得更好,就要有別的營生。陳阿財夫婦很擔心每年新來的人會搶走他們的營生,因此他們每年都會在這件事上化很多心思。 其四是據說怪物的爪子很好吃。每次奔欄鎮解困之后,雷鞭王會讓人把怪物的尸體付之一炬。但總有人會偷偷割一塊回來,說是比章魚肉還好吃。前年有人送過陳阿財夫婦一小塊肉,但夫妻倆嫌惡心,一直沒敢下嘴,放幾天臭了就丟掉了。&1t;i>&1t;/i> “送你們肉的人還在嗎?”駱有成問道。 “去年得了失心瘋,離開鎮子了。”陳阿財回答道。 “你們再想想,那些吃過怪物肉的人都還好嗎?” 陳阿財掰著手指頭,小聲地念著一個個名字,越念臉越白,等他開口說話的時候,嘴唇在打抖:“我知道的不多,但前兩年吃過的現在都不在鎮子里了,去年吃過的還在。” 以駱有成的所知,魅是以魑的排泄物和分泌物為食的。魅會不會因此獲得某種能力?它能掌控吃過少量魑肉的人,誘使他們脫離鎮子的保護,實施抓捕,將他們變成基因怪物的原材料。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