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或許,等這里案子結了,可以去幫鄒隊料理一下他的那些警犬。 畢竟上次自己也含糊地答應過…… 于是,慕遠給了鄒隊一個肯定的答復。 “好的!等手頭上的事情處理好,一定過來!”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慕遠這番答復的刺激,沒過多久,鄒隊那邊便將查到的資料發了過來。 信息很全面,包括李東的從業信息、居住信息等各個方面,同時還有剛剛離開機場的準確時間點…… 至于時間軸上更近的信息,倒是沒有的。 慕遠拿到這些資料,第一時間來到了機場3號出口的大門口,溜達一圈后,便徑直走向了旁邊的一處便利店。 便利店門口有一個監控攝像頭,這也是慕遠的目的。 亮出警察證,慕遠很順利地查到了監控資料,然后他便又一次拿起手機給鄒隊撥了過去。 這次倒不是直接查李東,而是查一輛出租車的軌跡。 因為剛剛慕遠發現,李東出站后,是乘坐出租車離開的。 在鄒隊查詢資料的同事,慕遠徑直去旁邊的一家租車點租了一輛車。 當然租的不是什么豪車,就一普通的高爾夫,價格也很便宜,一天兩百,絕對比打車要劃算得多。 搞定手續,鄒隊那邊的資料也適時發了過來。 “下車地點是南陽路32號附近!時間是中午12點32分。” 慕遠看著這信息,有點小郁悶,要是這時間能精確到秒,那就更完美了。 不過慕遠也知道這有些強人所難,鄒隊能查到這份資料,肯定是聯系了出租車公司那邊。 不同系統的時間之間存在誤差也是很正常的,慕遠也沒去強求。 “賴洋,這個地址,你把導航打開。” 說完,慕遠拉開后排車門,二毛很是熟稔地跳了進去。 隨后,慕遠直接發動車子,根據導航提示,直奔南陽路而去。 此時已經快下午5點了,距離李東下車,已經過去了快四個小時,這個時間,也算是比較長了。 可慕遠也沒有更多的辦法可想。 現在這個案子,想要將贓物追回來,唯一的突破口就在李東身上。 不管他是親自將那東西帶回來,還是轉到了其他地方,都需要先將他抓起來。 只希望這家伙沒一直坐車四處溜達,不然慕遠可就要心疼了。 不過想來他到處溜達的可能性也不大,他不可能想到會有人緊跟在他屁股后面趕到了羊城。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