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上車,走人! …… 看守所的格調各地都差不多,一道巨大的厚重鐵門緊閉,顯得莊嚴厚重。 上方圍墻上還有一圈鐵絲網。 門前冷清,一道小窗子供內外溝通。 辜軍將車停進停車場,方林第一時間下樓上去履行相關手續去了。 慕遠辦了半年多的案子,抓獲的犯罪嫌疑人比大部分刑警一輩子抓的都要多,但他到看守所的次數,卻不超過一手之數。 倒不是慕遠心中有愧,不敢到看守所來,主要是因為他每抓到一個嫌疑人,直接就在把局里的辦案中心把人給審下來了,送押這種事情,也輪不到慕遠來做。 當然,辦一件案子,嫌疑人關進了看守所,后期也還是要多次到看守所問筆錄的。 但慕遠就沒辦過后期的案子。 他就像是一只猴子,只負責掰玉米,掰下來便扔了…… 后續的工作由別人處理。 這次到看守所,也是他入警以來第一次到看守所提訊嫌疑人。 方林很快辦好了提訊嫌疑人的手續,二人一道進了看守所內。 來到一間指定的提訊室,方林進屋便擺弄起辦公桌前的電腦,打開筆錄軟件。 在辦公桌背后,是一道鐵柵欄,柵欄將整個房間分割成了兩半,里面有一把熟悉的鐵椅子,椅子背后是一道門。 沒過幾分鐘,那門被打開了,兩名警察押著一個穿著黃馬褂的人走了進來。 那穿黃馬褂的年齡大約三十多歲,剃著……呃,被剃著近乎于光頭的發型。 原本這樣的發型應該看起來挺精神的,可這青年看起來卻很頹廢。 那兩名民警押著這青年在鐵椅子上坐下,取下腳鐐手銬,然后將手腳固定在了那把審訊椅上。 那青年木然地抬起頭,看向外面坐著的慕遠和方林,沒有任何的表情。 “你叫什么名字?”慕遠平靜地問道。 “姚輝。”那青年答道。 “你知道為何被羈押在樂雅市看守所嗎?” “知道!因為我殺了人。” “殺了誰?”慕遠一邊問著,一邊低頭看著面前的那份筆錄。 這份筆錄是之前樂雅警方訊問姚輝的筆錄。 那青年張口便道:“我不認識他!” 慕遠表情一如既往的平靜,問道:“既然你不認識他,為什么要殺他?” “當時我下班往家走,已經很晚了。”姚輝回憶道,“走到半路上的時候,突然看到有一個人正在調戲一個年輕女子,便上去阻止。結果對方就發瘋了一般地打我。我沒辦法,只能還手。我是修車的嘛,晚上回家晚,手上經常帶著一把扳手,所以就一把手砸過去,當場就把他給砸倒在地上了。”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