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說完,慕遠拿出手機,便給張大隊打了個電話。 打電話的目的也很簡單,就是讓對方加自己的微信,然后他好將這耳環的外觀發過去? 讓張大隊找人辨認一番。 只要確定了這東西確實是葛茹雪的,那這地方多半就發生了一些事情。 畢竟? 連耳環都掉了,還有頭發? 肯定不是路過那么簡單。 只要確定把這個情況確定下來,慕遠便能推出一些事情。 一番聯系后? 慕遠沒有繼續往前走? 他還在原地搜索。 雖說那耳環的事情還需要驗證? 但在慕遠眼中,其實已經肯定了八九分了,這地方,就是兇手動手之地。 雖然等會兒回去還有視頻資料可看,或許能從中發現一些線索,但慕遠還是沒有放棄現場這邊。 說不定,能看出些什么呢? 其實慕遠之所以能找到這個地方,也不完全是因為他那過人的觀察力,主要還是后面說的那幾根頭發。 畢竟,物質追蹤器在手,加上剛剛在那民宿房間內找到的那根頭發,讓慕遠有了可操作的空間。 可惜在初次搜索之后,慕遠就只找出了幾個比較微弱的光點,說明這些地方存在少量的頭發,至于葛茹雪本人現在在什么地方,他并沒有得到答案。 畢竟,如果真搜索到葛茹雪的本人,那肯定不是一兩個小光點,畢竟那是滿腦袋的長發呢。 小毛還繼續帶著物質追蹤器向四周展開地毯式搜索,剛才他們在那停車場時,小毛就已經將方圓三十多公里的范圍全給搜索了,卻還是沒有發現葛茹雪的蹤影。 這也是慕遠為何會猜測是有人開車將葛茹雪帶走的。 畢竟,如果是徒步離開,沒道理只是在小鎮附近發現了頭發,而其他地方什么也沒有。 而到現在,小毛搜索的距離甚至已經接近方圓一百公里了,葛茹雪還是音訊寥寥。 對此,慕遠也有著自己的一些猜測。 或許,那葛茹雪還沒死,只是被綁架了。 原因很簡單,如果葛茹雪已經被殺,嫌疑人不太可能帶著尸體遠走上百公里。 雖說上次慕遠辦的那件殺人案,嫌疑人跨省拋尸,但那畢竟只是特例,絕大部分案件,嫌疑人都會選擇就近拋尸,帶著尸體遠走他鄉,很容易被抓個正著。 當然,帶著一個活人跑這么遠同樣容易暴露,但一個死人暴露出來與一個活人暴露出來,完全是兩碼事,綁架罪與殺人罪的輕重程度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現在,小毛還在繼續搜索,至于還要飛多遠才能找到葛茹雪,說實話,慕遠心頭沒底。 他倒也沒有完全將希望寄托在小毛身上,如果眼前這地方能發現一些什么東西,能讓他們鎖定嫌疑人——姑且先認為有嫌疑人存在——那對查清整件事情也是很有幫助的。 又往前走了幾步,便到了那石階處。 這石階足有十四五步,看起來頗有年代感。 慕遠沒有停留,直接爬上了石階,目光看向前方的街道。 這相當于是一個三岔路口,沿著小溪這個方向是一條主街,相對比較寬,慕遠現在所在的這處石階,是兩棟木樓中間的一個空隙,很狹窄的那種。而在這個空隙的斜對面,則是一條巷子,之前葛茹雪所住的民宿,就在那巷子里。 在那巷口的位置,有一個監控攝像頭,當時也確實記錄下了葛茹雪從下面經過的畫面,那也是所能找到的最后一個監控畫面。 “慕支隊,你說這葛茹雪是怎么跑到這小溪下邊來的呢?”朱大隊看了看周圍的環境,有些奇怪地問道。 慕遠道:“估計不是她主動下來的。都快晚上12點,一個女孩子怎么可能單獨往這下面跑?這下面又沒有路燈。” “可是……這可是大街上耶,難道有人敢在這大街上綁人?雖說是晚上11點多,但又不是所有人都睡了。” 慕遠沒再說話。 如果要搞清楚這個,估計得晚上11點后實地看看周圍的情況,才能真正了解當時的狀況。 這一點,對別人來說,只有等到今天晚上再看了,可慕遠不需要,他可以時間回溯。 不一定需要回溯到事發當天晚上,只要看看這地方晚上11點過后的場景就行。 當然,一個晚上不具有代表性,可能會有巧合,那多看幾個晚上便可以作為參考了。 慕遠往前走了走,站在了大街上。 下一秒,眼前的白晝陷入黑暗,幾盞閃著幽光的路燈挺立在街道兩側,路上還有零星的幾個人在走著。 白天全都敞開的門店,晚上基本上都關門了,只剩下寥寥兩三家還開著。 最遠的那家應該是一燒烤店,再往回一點是一家小賣部,還有一家賣特產的店鋪也還開著…… 就是這樣一眨眼間,慕遠便取消了時光回溯——照張照片就行了,沒必要錄視頻。 緊接著,慕遠第二次使用時光回溯,回溯的時間往前推了一天。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