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很簡單的道理,這個游戲是我以我自己和我朋友為原型做的,里面的人物形象和他們本身就能夠代表他們是原創者,這點根本毋庸置疑,但凡是個人都能看得明白。 “那好,你們先準備準備。 準備訴訟材料和律師函,你們的個人形象和人物設計資料全部都要準備好,三天后直接訴訟。 這個游戲我就先帶走了,你們的設計稿我也都帶走,到時候會給你們一個滿意的東西的,時間比較緊,我就不多說廢話了,先走了?!? 喬木此時還是蠻有信心的。 因為對她而言,把一個本身就已經構建好框架,甚至于設定都已經弄好了的游戲完善起來,根本就是輕輕松松的事,別說這樣一個幾乎已經能夠直接發行的游戲了,就是只有一個框架,甚至于只有一個劇本,那她也能在三天之內完成。 而且,根據喬木估計,那個蕭林蘇應該只有完整的游戲,也就是說,他可能只有這個手機游戲的源代碼,至于過程設計什么的,應該連一張原稿設計圖都拿不出來。 如此一來,自然是穩贏。 說完,喬木就帶著姜鵬的筆記本電腦,以及剩余的那些設計稿和游戲未來的策劃更新資料走了。 一直等到喬木走后,工作室里的人才開始七嘴八舌的詢問姜鵬他奶奶到底靠不靠譜,是不是真的認識什么超級牛叉的游戲制造公司。 “我不知道?。? 不過,現在我們除了相信我奶奶之外,應該也沒什么其他辦法了吧,你們還有什么好主意嗎? 沒有就先準備訴訟資料吧。 我回頭找個律師過來幫你們一起弄,你們可能不太了解,不過為了洗清大家身上的嫌疑,我們還是先排查下最近一段時間的監控吧?!? 姜鵬這時也沒有其他選擇,只能選擇相信他奶奶,但是這件事顯然不可能就這么置之不理,因此立刻又提議查看一下這邊的監控。 在場所有人都不覺得有什么問題,因為大家都是清白的,自然不怕查監控,只有心虛的才害怕。 所以全都紛紛點頭同意。 沒有一個面露難色。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