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仙俠小說很好理解,就是在武俠的定義上面延伸出去的一個分類。 算神怪與武俠的融合。 但是這個類別的定義。 出現的比較晚。 實際上,在很早之前,就已經有了很多勉勉強強能夠算是仙俠小說的內容,比如述異志,再比如說蜀山劍俠傳之類的,但是大多數人基本都將這一類小說定義為神怪。 甚至還有段時間。 將部分內容定義為奇幻。 或者稱之為東方奇幻。 九九年的話,這方面的定義真的是相當模糊的,同時,目前也還沒有人正式提出仙俠這個大定義。 因此,喬木打算借此挖一挖武俠的墻角,并且順帶著把仙俠的大定義敲定下來,最好再將仙俠的格局和世界觀定下來,做開山之祖。 當然了,她之所以這么做,主要還是因為這時候寫武俠的人實在太多了,就算她文筆不錯,可跟風寫的話,她也很難出頭,除非她抄襲抄襲其他世界的經典武俠小說。 想在不抄襲的情況下多賺錢。 那當然就得另辟蹊徑。 與其在一片果園當中跟其他幾百上千個人一起搶果子吃,還不如自己重新種一片,當然了,前提是有能力種,喬木無疑就有這能力。 這時候寫仙俠小說,就相當于自己重新種一片果園,相當于自己重新開一條路,只要路開的好,那后面絕對都是綠蔭,都是黑土地。 這是喬木寫仙俠的初衷。 除此之外,寫魔幻那當然是因為她打算拿出去賺外匯,相比較于目前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國內百姓文化娛樂需求并不是很旺盛的局面而言,顯然還是外面的市場更大。 最關鍵的是喬木不怕失敗,而且各種魔幻世界觀她也多的是,所以,順帶手,再寫份魔幻小說對她而言,完全是一件輕輕松松的事。 不過,自從喬木三本小說一起寫之后? 她就越發覺得? 自己的手快不是自己的手了,每天都酸的要死? 還寫不了多少字? 再這么寫下去,指不定小說寫好? 她手也得廢了,或者? 直接就是肌腱炎啥的。 因此這么寫了幾天后? 喬木就毅然決然的,拿上自己剛到手的五千六百塊錢,到處詢問買打字機。 不是她不想買電腦,可這時候的電腦不但內存小? 而且還相當的貴? 她壓根就買不起,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的選擇買個打字機回來。 就這也依舊不是很容易買。 因為這時候,正好是打字機這個行業走向末路的時候,或者說打字機這個行業已經快被個人計算機給逼死了,很多工廠都已經倒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