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因為喬木早就已經查過了最近的派出所在哪里,所以,在她的帶領下,大家并沒有繞遠路,沒過多長時間就順利的找到了當地派出所。 并且一窩蜂沖了進去。 這么多人突然闖進去。 一句話還沒來得及說呢,就已經把里面的工作人員給嚇了一跳。 好在喬木立刻站出來。 維持了一下秩序。 并且順帶著表示他們要報案。 聽到要報案,派出所的工作人員這才總算鎮定了些,然后一邊好奇詢問他們要報什么案,一邊略有些思索的打量著喬木他們,以及喬木他們身上的病患服,頗為疑惑。 主要是疑惑于他們穿的這些衣服是真是假,是真的從精神病院跑出來的,還是說演員愛好之類的? 不過,隨著喬木他們開始表述他們要報什么案之后,那些工作人員剛剛的疑惑,一下子就解開了。 因為喬木他們當中有不少人。 很明確的表示他們要告精神病院以及自己的親人,告他們害人。 告他們非法拘禁等等。 不得不說,這個精神病醫院參與的害人次數,還是相當之多的。 喬木是被非親兒子送進去的。 一個四十多歲的大叔是被他媽聯合他弟弟送進去的,為的是謀奪那個大叔手里掌握的公司和資產。 一個五十多歲的大姐,是被她丈夫送進去的,因為她丈夫出軌被她發現,想打離婚官司,同時還因為她手里掌握著她丈夫公司一半的股份,所以她丈夫為了避免自己損失過大,乃至于破產,特地想方設法把她給送進了精神病院中看管。 至于為什么不直接害死。 那主要是因為那個大姐早在十年前就已經做過了遺產公證,表明她死后,手里所有資產都給女兒。 而她女兒不怎么學好還很精。 很難忽悠。 股份到手估計就得變賣換錢。 所以對方只能把那大姐送進精神病院,并且借機開始慢慢轉移資產,另立門戶等等,不過幾年下來他還沒徹底搞定,人他也不敢害。 只能暫時這么僵著。 還有一個十幾歲的孩子是被繼母送進來的,為的是繼承權問題。 到最后一總結,總共有十八個人要報案,報案的原因也算基本一致,那就是他們本來是正常的,被曾經信任的親人親戚乃至于兄弟之類,想辦法送進了精神病院折磨。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