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再說此時正在小縣城的杜仲夏。 他自從杜韋林去世,原身被送進精神病院后,就開始被人針對。 被杜仲葉刻意針對。 當年杜韋林雖然已經把杜仲夏認了回來,但是因為沒有得到原身的認可,所以并沒有上他們家的戶口本,從法律意義上來講,自然就不能算他們家的人,再加上不論是基因鑒定還是把人認回來,杜韋林都沒有公開進行,知道的人很少。 這給了杜仲葉很大操作空間。 在他的操作之下。 杜仲夏變成刻意討好認杜韋林為干爹,借此獲取不當得利的人。 而那些不當得利主要指。 杜韋林給他的房子車和現金。 因為這些東西是杜韋林直接給杜仲夏的,同時給的時候既沒有做任何公證,也沒有特別表明贈予之類的,再加上杜仲夏對這方面法律又沒有什么了解,根本不知道怎么請律師,以及證明杜韋林是他爸。 所以最終結果當然是杜仲夏敗訴,杜韋林給他的所有東西全部都被杜仲葉奪走,他本身也重新淪落成為,先前那個一無所有的混混。 要說唯一的區別和收獲。 那只能算免費養好了傷。 以及過了一段時間好日子。 其他的,房子車和錢都沒了。 再之后,杜仲葉依舊沒有放過他,雖然沒有把他送進精神病院。 也沒有派人弄死他。 但是卻斷了他的一切后路。 不給他任何找工作的可能,一次兩次,杜仲夏可能還會覺得是巧合,可是三四次之后,只要不傻的都會知道,這絕不是巧合,但杜仲夏也清楚,自己沒有反抗的能力。 所以最后只能悄悄離開。 坐黑車,打黑的,不開票,不打表的離開了這座城市,前往了距離這座城市最近的另一個省的小縣城,在那邊找工作,并暫時安居。 他的這番操作。 當然不僅僅是為了省錢。 坐黑車之類的不需要身份證。 也不會留下相關記錄。 只要沒人一直跟蹤他,那他短時間就不用擔心被別人找到,這才是杜仲夏選擇這么做的主要原因。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