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如果你們家早早告訴我的話。 我也不會去爭什么! 可是你們家呢,你們家瞞了我二十多年,也瞞了你二十多年,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想要繼承權有問題嗎?難道不是理所當然嗎? 到手的東西。 怎么可能再吐出去! 二十多年,就算是養條狗也該有些感情了,可是杜韋林在認出杜仲夏后,只用了不到兩天的時間。 就覺得他能夠凌駕于我了。 血緣就有那么重要嗎? 我可是親耳聽到了,他想要把所有的股份,都留給他那個剛認回來不到半個月的親生兒子,還想要說服你,把你的股份也全部都留給他,我呢,我給你們家打白工嗎? 既然他不仁。 那就不要怪我不義。 你要是老老實實,規規矩矩的還跟以前一樣信任我的話,那我也愿意與你表演母慈子孝,甚至念在你對我一直很好的情況下,依舊把你當做我的親生母親,奉養至死! 可是你卻偏偏聽了杜韋林臨時的鬼話去調查我,去查基因,我現在恨就恨在,我還是太過于心慈手軟,太過于顧念著你過去二十多年對我的好,沒對你早早趕盡殺絕! 如今留著留著,終成禍患!” 在喬木的精神力引導下,杜仲葉是真的大聲的咆哮出了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那叫一個憤怒不滿。 不過,喬木也能理解。 除了后面害人性命之類的不能理解之外,剩下的那些情緒的確都還能算是情有可原,被隱瞞幾十年之后才知道真相,并最終造成的心理落差又那么大,誰都難以接受。 就是原身剛剛了解到真相的時候,也是難以接受的,不過,如果不是杜仲葉害了她丈夫的話,就以原身的性格而言,肯定是不可能什么東西都不留給杜仲葉,二十多年母子相處的感情,并非毫無影響。 況且杜仲夏也的確沒有能力執掌公司,如果一切都能攤開了說。 一切事情都沒有發生。 最終大概率也是讓杜仲葉和杜仲夏兩人各分一部分股份,公司執掌權依舊在杜仲葉手里,杜仲夏最多只能得到些固定資產和分紅權。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