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也都有保留購買發票。 足以證明價值。 現在麻煩你們履行職責!” 說著,喬木還直接把手機當中的監控記錄,拉到他們看到桌子上那堆金銀首飾的片段,開始播放。 不論從畫面還是聲音,都能夠聽出他們明知東西不是他們的,但是卻將之占為己有,甚至于還已經提前分好了臟,哪樣首飾給哪個。 實際上,這個案子很簡單。 如果不是有婆媳和親戚關系存在,這就是一起再簡單不過的入室搶劫案,要知道,偷和搶可是兩個概念,偷一百萬和搶一塊錢的概念都是截然不同的,理論上講,搶一塊錢的罪都要大于偷一百萬的罪。 那些辦案人員在聽喬木都已經提及讓他們履行職責了,再加上考慮到丈夫已經死了的婆媳關系應該很難調和,要求撤案的概率不大。 所以最終還是決定暫時先不考慮親戚間關系,先按正常案子辦。 至于之后的事。 那真的是要多亂有多亂。 就算是那些辦案人員,在面對一個潑婦的時候也是相當的為難。 最后那是灰頭土臉,并且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這才好不容易把喬木以及她公婆,外帶著她公婆帶過來的大兒子二兒子一起弄到了派出所,喬木也將所有證據提交上去。 如果喬木不在家,他們的行為還能勉強算偷竊,可是喬木在家。 甚至于還反抗過。 那就真是確鑿的入室搶劫了。 搶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但再加個入室,保底十年。 實際上這個罪名。 原身那個兒子也適用。 只是原身她沒有報案罷了,要是報案,那也是妥妥的十年以上。 可事實上,多數人只覺得兒子搶母親的錢是不孝,沒人性,都沒有人把這種行為往違法犯罪上靠。 也沒有幾個母親。 真能忍心以此罪讓兒子坐牢。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