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途經匪村-《蓋世雙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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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了第一個鎮店后,孫亦諧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寄信。
這信寄給誰呢?寄給那行腳商于慶的家人。
由于某些大家都明白的原因,信是孫亦諧讓黃東來代筆的,大致內容是:我很遺憾地告訴你們,即諸位于慶的家人們,于慶因在浉河上遇到風雨,失足跌入水中淹死了;而“我”,也就是寫信給你們的這個“無名氏”,在于慶的行李中找到了這份路引,得知了他的姓名和戶籍,我能做的,也只有把他留下的那些貨物都換成錢,和這份路引以及報喪的信件一同寄給你們,請你們節哀順變。
當然了,實際上孫亦諧并沒有拿于慶的貨物,于慶的貨物也值不了幾個錢,至少比起孫亦諧塞進信封里的銀票數額來說是遠遠不值的。
再者,于慶也不是失足淹死……
但所謂盡人事嘛,像這種舉手之勞、合理的謊言,孫亦諧做也就做了。
他的理解是:長痛不如短痛,直接把于慶的死訊告訴其家人,再給點銀子讓他們今后好好過活,總比讓他們在家一無所知地苦等要強。
不過,孫亦諧也就只能管到這一步了,至于再往后那家人會怎樣,他也不會放在心上。
這……就算是不錯了。
可能有人會覺得,孫亦諧這么有錢,干這點善事那是理所應當,不值得稱道。
但你仔細想想,其實并不是這樣的……
有句話叫“善財難舍”,你再有錢,讓你完全不求回報地拿錢出來做一件善事,也是很難的。
這世上很多為富不仁的人也捐錢,也做慈善,他們有些是虧心事做太多了,想通過這種方式買自己一個心安,還有些則是買個名聲、做做姿態。
真心想著要幫別人一把、不求任何回報,既不留名、也不把事兒到處去說,做完之后自己還根本不放在心上,不產生什么優越感的……那才叫純粹的“善舉”。
而這種人,這種事,永遠都是極少數。
因為這類事本身的性質,也限制了其廣為流傳。
當然,孫亦諧可沒到這境界,只是在這件事上,他做得還是不錯的,說到底……他當初就算不拾起那個路引,又怎樣呢?
因此,就連黃東來事后都不禁贊嘆道:“可以啊孫哥,簡直是大仁大義,菩薩心腸,義薄云天,救苦救難……”
反正諸如此類的形容吧,也就雷不忌聽完會信。
孫亦諧的反應倒是和平常一樣,但凡是黃東來對他的夸獎,他都是當挖苦聽的:“你給老子閉嘴!這叫人情世故。”
他們仨之間也沒就這事兒說太多,在鎮上休息了一天,買了三匹馬和幾套衣服,他們便繼續開始趕路。
…………
前文提過,過了浉河,一直到武昌為止,這段路上并沒有太大的城鎮。
此地山高路險,那是逢山有寇,遇嶺藏賊啊。
雙諧也不傻,知道這條道兒不好走,所以他們這回買的馬是比較次的,而身上的衣服呢,他們也都換成了那種粗布制的、非常便宜的貨色。
如此一來,他們一行三人看起來也就不那么扎眼了,至少不像是那種“肥羊”了。
就這樣,在這旅途之初,一切還算順利,三人轉眼便行出了十幾里地去。
待過了龍坡山,行到雞公山腳下時,天色漸暗,他們在山腳處到一個村落,便就地借宿。
這村子非常小,小到連個名字都沒有,官府可能都不知道這里的存在,村里只有十幾戶人家,大多都是樵夫和獵戶。
而能同時讓三個人借宿的人家只有一戶……就是村長家。
這村長姓吳,也沒什么正經名字,就叫吳老大,因為他年輕時在村里最壯最能打,所以就被選出來當了村長。如今他年紀大了呢,自己是打不動了,不過他還有倆兒子,戰斗力比起他們老爹當年來也是不遑多讓。
表面上看,這村子也沒什么特別的,但實際上,這兒就是個土匪窩子。
這里所有的村民,都是半民半匪,沒有行人打這兒過的時候呢,他們是民,也有正常的謀生手段,但有路人過的時候呢,得看情況……要是合適,他們就干些土匪的勾當。
吳村長,既是村長,也是這伙村匪的老大,他那倆兒子便是他的左膀右臂。
一般情況下呢,他們也不殺人,只劫財;劫色的事兒他們也不干,因為村民們家里基本都有媳婦兒孩子,不少人家里的娘兒們比他們家男的還橫呢,他們不敢亂來。
劫財這塊呢,也不是直接就拔刀搶,而是有別的方法……
這不,休息了一晚之后,孫黃雷三人剛要出發,就遇上這村里的套路了。
三人騎上馬,行到村口,路邊就忽然奔出一孩子來,看著十一二歲,跑得那叫一個快,一轉眼就打馬前過,再一回神,他已經在地上躺下了。
緊接著就聽“嗷嘮”一嗓子,一名中年悍婦突然殺出,攔在路上,抱起那孩子開始大呼小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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