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春秋戰國的長期混戰,讓戰爭道德急速下降,戰場上的脈脈溫情開始消失,以中下士大夫階層推行的戰爭文化開始普及,這一方面說明,當時戰爭規模的擴大化,戰爭終于不再只是貴族之間的軍事游戲,而開始成為一種民族戰爭。子魚、曹劌這樣士大夫階層代表,開始站上了歷史舞臺,將他們的道德觀念取代了君王這樣的大貴族的道德觀念,在戰場上成為主流。 戰國中后期,秦軍動輒殺俘,就已經完全沒有什么溫情了,不過在當時秦軍的作為,也是不被接受的,所以留下了惡名,讓東方國家認為秦國是蠻夷之國。 秦漢之后,中國的戰爭形態開始從中原諸侯的爭霸和兼并戰爭轉為跟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征服與反抗之戰,一撥又一撥的游牧民族南下掠奪,帶來了更加激烈的草原戰爭方式,這時候道德更加下降,動輒堆積人頭京觀,屠城,拿人肉做軍糧,已經沒什么規矩了。 西方也是如此,但要晚很多,到了一戰、二戰時期,貴族時代的風氣基本絕跡,狙擊戰術成了一種堂而皇之的戰術,到了21世紀,斬首行動都開始被軍事界所推崇起來。 但在美國獨立戰爭時期,這種風氣還存在,有一個英國狙擊手帕特里克·弗格森,曾經在背后瞄準了華盛頓,但沒有扣動扳機,原因是華盛頓正在離開,他不愿從背后射殺一個沒有防備的敵人。否則歷史就可能被改寫,與此對比的是,英國指揮官卻因為被美軍狙擊,導致許多戰役的失敗。著名的薩拉托加戰役中,美軍士兵莫西·墨菲用線膛步槍在500米外,一槍狙殺英國將軍西蒙·弗雷澤,10天后英軍投降。這一戰,有北美獨立戰爭轉折點之稱,這一槍,就是轉折點之轉折點。 獨立戰爭時期平民出身的美國民兵,戰爭道德沒有貴族軍官帶領的英國軍隊高,也是歐洲人瞧不起美國民兵的一個原因。 中國軍隊更不講究這些,他們對獵兵的使用,根本目的就是為了擒賊先擒王,而且不強求在戰場上正面射殺敵軍官,而是埋伏,隱藏,偷襲,刺殺對方的軍官。史考特派兵突圍的時候,躲在土堡之后的神槍手,就重點打擊各種指揮戰斗的美軍軍官,讓軍官傷亡比普通士兵打了很多,所以才多次突圍未果,最后只能投降。 問題不在于黃求還用什么戰術,問題在于,黃求還手下的戰兵去了哪里?導致他這樣一個年輕時極為激進的人,不得不躲在筑壘之后跟敵人作戰。 美洲戰兵高達三萬人,加上常備輔兵,主力總計十萬。黃求還手上卻只有一萬輔兵,剩下的都是一群臨時拼湊起來的鄉兵,要訓練沒訓練,要紀律沒紀律,還有上萬印第安人,那就更無法無天了。 美洲大多數軍隊其實都被皇太子帶走了,帶去了南方攻打西班牙殖民地。所以黃求還才不得不依靠一萬相對正規的輔兵,加上兩萬鄉兵的兵力,跟美國軍隊周旋。 讓皇太子帶走主力,這是黃求還支持的,這是一個很冒險的決定,因為作為根基的中國北美,此時非常空虛,要面對的卻是美洲大路上工業實力最強的美國,以及海軍強國英國,一旦英國從加拿大南下,美國從東部西進,從南部北上,整個落基山以東的中國領地就有傾覆的危險。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