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哪怕您扶養了她之前的15年,但那是一個父親應盡的義務,就像將來贍養你們,這是我們小輩應盡的義務。 想想這三年她因為你吃的所有不必要的苦,你都不應該再干涉她追求屬于自己的幸福。 而戚家也只是和她有血緣關系的親人而已,除了陪伴了她那么久的大哥,沒誰有資格干涉她的選擇。 托大一點說,在這接近一年的時間里,我陪伴在她身旁的時間最久,也是我讓她重拾了七情六欲。 我知道她愛我心疼我,如果讓她跟你們強硬起來,不管不顧的嫁給我,我覺得她會去做,你們也會妥協。 我也可以提前要了她,再跟你們來個先斬后奏,畢竟這樣的機會太多了。 但我不想因為我,弄僵你們和她的關系,讓你們覺得她不懂事。 我君夜玄骨子里也是一個驕傲的男人,可是為了她,我甘愿一退再退,讓自己卑微到塵埃里。 你們不說看在我的面子上,就不能替她想想,尊重一下她的選擇,為了她做一點讓步么? 她就真的想遵從你們的意愿,再過個七八年才能托付給心愛的人么? 她二十七八再嫁給我,婚后立即生孩子? 否則再過幾年二人世界的話,生孩子時就是高齡產婦,那樣大人孩子都有危險!你們一直讓她晚婚,就是為她好?!”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