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上午剛把上訴材料遞交上去,下午就開庭審理,這效率,可是杠杠滴……違反了司法流程呀。 沒關系,改一下上訴日期不就得了嘛! 按照規(guī)矩,中院二審結果若是不同意一審判罰,理應將案件發(fā)回一審區(qū)法院重新審理,這趟流程走下來,怎么著也得用上個兩三天時間。 依舊是沒關系。一句話,特事特辦嘛,我中院就是這般有擔當負責任,直接改判又能咋地?不服來咬我呀。 另有一個關鍵點。 二審時當事人若是不到場的話,會不會引發(fā)人民群眾的猜疑呢? 這個問題提得好。 當事人不到場,不表態(tài),不單容易引起人民群眾的猜疑,更要擔心那位名叫楊兮的當事人做事不講究,將此事件的前因后果中間過程什么的再捅給了外市別省的黑心媒體。 所以,當天下午的二審法庭,楊兮必須到場。而且還要動用江北的三家主流媒體,對楊兮對市立醫(yī)院進行現場采訪,并將采訪及時發(fā)布出來,蓋棺定論,今后再有什么其他的聲音,那一定是別有用心造謠滋事。 一切安排妥當,下午三時整,中院民事庭準時開庭,僅用了四十分鐘便做出了二審判決。 緊接著,三家主流媒體的記者便將當事人楊兮和醫(yī)院代表聶亞迪圍在了庭審現場。 …… 同一時間,武紅梅在院長辦公會上提交了最后一項議程,腫瘤外科關于胸腹聯合腔鏡設備申請計劃的方案調整報告。 “也沒什么復雜的,高主任就是想求快,正好又有人愿意做投資,而且提出的條件也不高,你們先看看吧,十分鐘后咱們再討論?!? 看看是可以滴,但討論……還有這個必要么? 就當有誰看不出武大院長的心思似的。 既然大院長都發(fā)話了,而且,調整后的方案醫(yī)院不單不吃虧還有便宜賺,誰又會傻不拉幾提出反對意見呢?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