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陳石回到辦公室,統計了自己可用的資金。 除去繳納公司季度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等稅項,營業成本等支出,還有預留的公司運營資金等。 自己另外一張私人卡上,除去剛買的新車,還有六千萬元。 哪怕同時新增二十家店,資金也再不是問題了。 自己大學放假了,中小學估計也放假了。 陳石要回孤兒院一回,準備做一些事。 自己賺錢了,也應該支持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 捐款是自愿原則,他想每年捐一些給孤兒院,是報恩,是心意,如果不捐,過不了自己內心那道坎。 除了孤兒院,陳石還準備捐款做其它公益,按照公司年凈利潤的1%進行捐款較為合宜,若一年賺一億,捐一百萬不算多,可能還算少。 但他打算每年都捐,就不算少了。 陳石對捐款有自己的理解,可能有些人不理解。 覺得捐款被不少機構的人貪污了。 不管在哪里,只要有利益存在,貪腐問題就一直存在著,并且相當地嚴重。 但以貪腐為由、以未必用到災區百姓手上為由拒絕捐款,這個一點沒有道理。 如果不捐,災區百姓或難民兒童可能很難維持生活,甚至生存下去。 捐了,多多少少會到需要的人手上。 也許捐十次,有八九次到難民手上也可以。 當然,如果真有貪污,我們應該做的是嚴格監督,而不是拒絕捐款。 要求機構嚴格管理,防止挪用,嚴懲貪腐,或換公益機構。 人,一定要有正能量。 也許,自己未來也需要別人的幫助。 不能被一些負面新聞蒙蔽了自己的良心。 所以,這就是陳石要捐款的理由,如果公益機構做不好,最多未來要捐的錢多了,自己弄一個公益機構就行了。 捐款屬于營業外支出,可稅前扣稅。 第(1/3)頁